一、各科室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完善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在两个相近岗位之间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制度(即两个相近岗位互为AB岗,A岗为本岗位的业务主办人员,B岗为协办人员)。
二、当A岗因故不在岗时,B岗自动顶岗,及时办理可以即办的一般性事务和紧急公务,保证每个工作岗位自始至终都有工作人员为群众办事。
三、对A岗责任人因故离岗没有做好交待的,或B岗责任人在交待情况下而没有履行顶岗职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分。
四、对AB岗责任人因推诿扯皮等原因造成工作失误或影响办事效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