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街道关于成立2025 年白山市浑江区河口街道农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通知
河办发〔2025〕16号
各办(所)、各村(社区):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抓好以工代赈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河口街道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高质量实施,确保项目规范管理、资金安全高效、群众就业增收目标有效落实,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河口街道2025 年白山市浑江区河口街道农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张志超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分管经济工作)
成 员: 田 宏 街道财政所所长
于 波 街道就业站站长
吴耀辉 街道农业办主任
孙巍巍 街道经济办科员
刘国明 里岔沟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
裴 波 翁泉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经济办。
二、主要分工及职责
1. 统筹协调:张志超全面负责以工代赈项目的规划、申报、实施及验收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2. 申报评估:孙巍巍负责申报阶段的协调、进度跟踪及档案管理等工作,同时定期汇总数据,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和审计工作。
3. 宣传引导:于波、吴耀辉负责组织政策宣传和技能培训,动员当地群众特别是脱贫人口、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
4. 资金管理:田宏负责严格按《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公开透明。
5. 监督检查:刘国明、裴波负责定期对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务工群众组织及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负责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与村民产生的矛盾纠纷。
三、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各成员部门要深刻领会以工代赈“赈济+就业+发展”的核心要义,切实保障群众权益。
2. 落实责任:各村需明确专人负责群众动员、务工登记及矛盾调处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3. 协同配合:街道财政所、农业办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优化项目审批流程。
4. 加强宣传:通过公示栏、村民大会等形式公开项目信息,接受群众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附则
本领导小组待2025 年白山市浑江区河口街道农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全面验收通过后自动撤销,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口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8日
(此文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