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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02013566222C/2024-07345
分  类: 通知公告 ;  通知
发文机关: 浑江区通沟街道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18日
标      题: 关于《通沟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办发〔2024〕9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8日
索  引 号: 11220602013566222C/2024-07345 分  类: 通知公告 ; 通知
发文机关: 浑江区通沟街道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18日
标      题: 关于《通沟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办发〔2024〕9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8日

  关于《通沟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通办发〔2024〕9号

各社区、街道站办所:

  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浑江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浑江安委〔2024〕5号)要求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作安排部署,制定《通沟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通沟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沟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浑江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浑江安委〔2024〕5号)要求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作安排部署,结合通沟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44条、市99条和区99条具体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解决基础性、源头性、机制性问题,固本强基、提质强能,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进一步加强,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各行业领域“三管三必须”责任有效落实,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站办所组织推动,各相关站办所各负其责,以“五化”闭环工作法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职责分工

  (一)街道安委会统筹组织推动全街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通沟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各社区、各站办所根据实施方案和省、市、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部署要求,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落实上级安排部署及实施方案工作要求。

  (三)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业务相近为范畴,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同时,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

  (四)国家、省、市、区已部署开展的各类安全整治行动,按照原有任务分工继续推进。

  三、任务分工

  (一)街道安委会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管理办)负责承办街道安委会日常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指导协调和完善全街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规定;

  2.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分析研判重大活动、重点时段、重要节假日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提出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向党工委、办事处、街道安委会提出安全生产的对策建议,指导督促街道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安全监管(管理)职责;

  4.组织开展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巡查考核,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5.完成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政协工作办公室)职责:

  1.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街道级行业监管(管理)部门的干部队伍建设;

  3.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并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培训;

  4.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指导督促街道、社区宣传工作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5.支持协助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传达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反映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支持协助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

  (三)综合办公室职责:

  1.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会务、文书、信息、保密、档案、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内部审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3.负责街道级应急队伍建设,及时协调组织抢险人员参与到抢险工作中;

  4.负责街道抢险物资储备,及时采购、补充各类应急物资;

  5.建立健全街道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四)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职责:

  1.督促民族宗教事务场所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起草民族宗教事务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

  2.负责指导监督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3.协调指导做好各类宗教活动和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安全工作;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宗教场所设立和重大宗教活动审核、审批的重要依据;

  4.负责民族宗教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

  6.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指标体系;

  7.协调督促政法系统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涉嫌犯罪行为;

  8.负责铁路监护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影响铁路监护道口交通安全的问题。

  (五)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职责:

  1.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工作;

  3.配合区工信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4.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全街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和指导工作;

  6.负责商业综合体的安全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商业综合体联合安全检查;

  7.负责组织安全宣传教育,督促行业单位、场所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8.负责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负责指导汽车、石油化工(不含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食品、装备、医药、电子信息、冶金、建材、轻工、纺织等工业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工作;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从源头治理上指导相关行业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六)社会事务办公室职责:

  1.负责民政系统的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全街民政系统(行业)安全发展中长期规划、规范章程、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及检查全街民政系统(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全街养老、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管理、婚姻、殡葬等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及检查全街民政系统(行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3.依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关于社会组织工作部署要求,结合社会团体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督促行业管理部门将社会组织纳入行业管理,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责任;

  4.依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关于社会组织工作部署要求,结合社会团体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督促行业管理部门将社会组织纳入行业管理,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责任。

  (七)街道司法所职责:

  1.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列入普法责任清单,指导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安全法律、法规教育;

  2.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行政行为,协调上级司法机关督促有关部门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对全街行政审批部门和依法授权组织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审核;指导、监督全街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工作;

  3.协调律师、公证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采取多种形式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4.负责监督指导行管领域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八)街道财政所职责:

  1.负责确保落实街道本级安全生产投入并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全街有关部门安全监管工作所需经费,对财政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安全生产投入;

  2.指导全街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安全生产监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

  (九)街道人力资源保障事务所职责:

  1.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指导督促职业就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督促职业就业、培训机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街道卫生健康和文体服务站职责:

  1.负责教育行业、卫生健康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指导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卫生服务中心、小诊所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指导督促医疗卫生、教育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废物、放射性物品安全处置管理工作;

  3.协调卫生健康系统参加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医疗卫生救援;

  4.按响应级别负责全街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组织管理工作,承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十一)退役军人服务站职责:

  1.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负责本街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退役军人宣传中心、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军队离退休干部活动保障中心、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荣军医院等退役军人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管,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全街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街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街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以及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2.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本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3.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4.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街道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

  5.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管理协调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社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6.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区划拨和镇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7.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街道有关部门及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8.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9.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0.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1.依法监督检查全街煤矿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情况,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12.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

  13.按响应级别负责全街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重大地质灾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管理工作,承担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重大地质灾害等,承担监管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十三)综合执法大队、物业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2.负责城市建成区园林绿化、市容管理等安全运行监督管理;

  3.负责行使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安全生产行政检查权;

  4.协调督促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5.负责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管理方面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四)街道消防站职责:

  (一)负责全街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承担街道消防救援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组织指导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及检查考核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行业消防管理以及联合开展消防监督;

  (三)分析研判火灾防控形势,承担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相关工作;

  (四)负责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监管,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抽查,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重点检查;将动火作业管理纳入消防监督检查和部门联合检查内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专项整治工作;

  (五)组织编制本级消防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规划,起草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

  (七)负责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与调度指挥,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

  (十)负责消防救援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承担综合性消防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十五)各社区职责

  要始终要强化属地“吹哨人”责任,认真落实本方案中对辖区内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充分发挥网格长、单元长、楼栋长等力量,切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定期配合上级行业监管部门开展联合会商研判、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辖区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全面深化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行动

  1.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体现在行业监管、行业管理部门及相关内设机构的职责中,并建立“五化”落实机制。

  2.街道安委会办公室每半年向办事处领导报告各行业领域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既报告成绩,也揭短亮丑,以此推动工作落实。

  3.街道安委会办公室参照省、市、区安委会做法,组织有关站办所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明确每一个细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牵头人”。

  4.每年初,街道安委会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上一年度“三管三必须”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述职,晒“成绩单”,交流经验,查找不足,研究深化工作举措。

  5.建立分行业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并根据风险等级和隐患情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6.面向各社区、各站办所,面向企业领导班子、中层管理人员、班组长和一线员工,建立分行业、分层次、分类别差异化“三管三必须”宣贯培训体系。

  (二)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升行动

  7.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至少集中学习1次,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8.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党委会议、办事处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党政“一把手”每季度要亲自调度一次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工作任务落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1次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项调研督导检查,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9.落实国家、省、市、区开展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按照“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党校分课堂”同步的模式,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其中:2024年,重点开展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二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金属冶炼、燃气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大型商场、大型宾馆、大型饭店、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0.各社区、各站办所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一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确定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在内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岗位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内容,推动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一名员工”。

  11.各社区、各站办所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在生产经营单位内部通报、公示。

  12.各社区、各站办所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和《吉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并上报行业监管(管理)部门。

  13.各社区、各站办所完善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14.利用好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要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公示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整改治理推进情况和结果。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5.推动落实国家出台的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推动落实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

  16.落实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要积极推动、引导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17.落实省、市、区关于《乡镇(街道)“五强”、村(社区)“四强”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强化党建引领,综合统筹镇街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

  18.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探索完善政府主导、企业化运行等建队模式;按照省、市安委会安排部署,配合做好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演练和支撑保障。

  19.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强化镇街应急管理人员、社区治保主任和网格员等基层应急力量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援知识培训,广泛宣传并鼓励引导志愿者和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治。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

  (六)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0.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创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5·12”防灾减灾宣传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12·2”交通安全日等活动,推动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鼓励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

  21.参照省、市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示范标准,落实我街示范标准,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三年内,规上企业基本形成体现行业特点、具有推广价值的安全特色文化,社区安全宣传工作机构机制健全完善,群众性安全宣教活动常态开展,个性化、亲情式家庭安全教育基本普及。

  2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广泛运用电视、广播等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街道办事处成立工作专班。

  工作专班成员:

  组  长:

  马焕鹏    党工委书记

  张春红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王成美    纪工委书记

  秦  峰    办事处副主任

  徐  瑞    武装部部长

  付玉荣    办事处副主任

  张洪卫    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

  韩佳男    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王佳华   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冯长钧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郭力嘉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杨  帆    卫生健康与文体服务站负责人

  李宏利    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

  吴  磊    司法所所长

  孟令伟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王  轶    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李成龙    物业管理服务站负责人

  刘  莹    永安社区主任

  臧俊富    金昌社区主任

  公  薇    富民社区主任

  王虹懿    通明社区主任

  辛佳玫    宝山社区主任

  加强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每半年至少向分管负责同志汇报1次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二)坚持“五化”落实。坚持“清单化”管理,规范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建立领导干部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照单履职、按单工作。坚持“图表化”推进,制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战图集》,明确具体工作、推进措施、进展情况、成果形式、责任部门等,实行挂图作战。坚持“手册化”操作,根据需要制作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精准执法、指导帮扶、安全宣传等手册,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企业制修定全员岗位责任、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等方面的手册,日常照册检查。坚持“模板化”运行。坚持“机制化”落实,要建立完善治本攻坚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工作机制,切实加大推动力度。

  (三)加强安全投入。各社区、各站办所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社区、各站办所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四)强化正向激励。各社区、各站办所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相关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注意提拔晋升。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五)强化总结提升。各社区、各站办所每半年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系统梳理总结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明确指出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督促问题整改。请各社区、各站办所每年6月10日、12月10日前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

  联 系 人:郑克强

  附件:通沟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任务分工。各社区、各站办所对照任务分工完成各项工作。

附件

通沟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任务分工

“三管三必须”领域场所

总负责人

分管领导

站办所负责人

责任站办所

街道、社区办公场所

马焕鹏

张春红

张春红

王佳华

综合办公室;

各社区落实属地监管职责

全街宗教场所、铁路等各类民族宗教领域场所

马焕鹏

张春红

张春红

朱俊颖

平安建设办公室;

各社区落实属地监管职责

全街养老、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管理、婚姻、殡葬等各类民政服务领域场所

马焕鹏

张春红

张春红

郭力嘉

社会服务办公室;

各社区落实属地监管职责

全街商贸行业(领域)、商业综合体、工业及通信行业等领域场所

马焕鹏

张春红

孟令伟

经济发展办公室;

各社区落实属地监管职责

全街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卫生服务中心、小诊所等教育、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场所

马焕鹏

张春红

付玉荣

杨帆

卫生健康和文体服务站;

各社区落实属地监管职责

全街职业、就业培训机构场所

马焕鹏

张春红

李翔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

各社区落实属地监管职责

全街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场所

马焕鹏

张春红

冯长钧

应急管理办公室;

各社区落实属地监管职责

全街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管理、市容管理、综合执法、物业管理等行业领域场所

马焕鹏

张春红

付玉荣

卢正君

关长明

李成龙

综合执法大队、物业管理办公室;

各社区落实属地监管职责

全街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退役军人宣传中心、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军队离退休干部活动保障中心、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荣军医院等退役军人服务领域场所

马焕鹏

张春红

顾磊

退役军人服务站;

各社区落实属地监管职责

全街“九小场所”

马焕鹏

张春红

马艳楠

街道消防站;

各社区落实属地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