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石街道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的要求,由浑江区板石街道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浑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板石街道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439-5025515传真:0439-5025515,邮编:134300,地址:浑江区板石街道板石大街青松广场对面。
一、总体情况
(一)2019年信息发布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浑江区板石街道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浑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山政办发〔2019〕28号)精神,紧紧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各个环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了公开工作实效。截至目前,浑江区板石街道201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2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加强解读回应,稳定社会预期
(1)突出做好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重点围绕2019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稳定经济增长、转变发展方式、实施“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扩大开放等为重点,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息清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以政府名义制定的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应将经本部门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随同文件一并报送,没有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的,政府办公室实行退文处理。政策文件印发后,解读材料由起草部门同步上传至网站平台公开,并和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的对应政策文件相互建立关联,便于群众获取。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街道各村、社区、站、办、所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掌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各村、社区、站、办、所要及时掌握人民群众所思所愿,把握公众关切,做好重大舆情会商,快速反应,协调联动,提高回应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街道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站、办、所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针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医药卫生、市场监管、社会保障、公正监管、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服务的堵点痛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强化对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的研判,增强回应的针对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各村、社区、站、办、所要加强与街道党政办负责宣传、网信相关人员的联系沟通,做到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遇有重要社会关切,各村、社区、站、办、所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
(3)确保解读回应效果。围绕街道出台的政策规章和规划方案、党委会会议议题,做好解读工作,着重解读好政策措施的决策背景、事实依据、研判过程、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注意事项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政策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解读中要避免简单重复政策文件内容的问题。要积极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微直播、政策进村、社区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方式,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提高解读质量,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2.强化权力监督,全力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1)推进重大决策公开。提高经济政策预调微调透明度,街道出台和调整相关经济政策要加强与市场沟通,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符合客观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要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通过政务公开网站、新媒体平台等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论证,将意见采纳情况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信息发布途径向社会公开。对涉及各方利益、社会影响面广的政府决策事项,应准许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代表等列席和旁听政府有关会议,以增强决策透明度。
(2)推进重大部署执行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全过程公开,围绕全街工作计划、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按照职责分工逐项建立工作台账,将工作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以及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推动实现政策执行和工作落实的全流程公开。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对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及时对照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3.优化公开服务,加强平台建设
(1)推进街道政务公开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街道政务公开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推进政务公开网站集约化工作,持续提升街道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网站建设质量和信息发布质量,使网站栏目设置更合理、分类更准确;使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要素更充分、可读性更强。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中心矩阵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街道政务公开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与街道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适应媒体融合的大趋势,根据电视、广播、街道政务公开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不同类型媒体的传播特点和规律,做到兼容并蓄、融会贯通,加快实现以最小的成本投入和最优的运用组合达到最佳的公开效果。
(3)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便民服务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街道便民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实现“一号对外”,切实解决政务服务热线电话号码多、打不通、无回应等问题。
4.注重工作质量,完善基础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街道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的要求落实到位,确保政务公开在街道绩效考核中的比重不低于4%。
(2)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街道要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加强对街道全体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理解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要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做好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的有关工作,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街道每个季度要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原始文本,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3)做好基础保障工作。街道要全力做好政府网站街道信息公开专栏的升级和内容保障,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帐,确保公开的街道信息底数清晰。要认真做好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数据统计和年报起草工作,年报内容要符合《条例》第五十条要求,不断提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街道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4)顺畅工作衔接和经验总结。街道在机构改革后要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连续顺畅,抓好业务的指导和培训,工作要无缝衔接。要立足工作实际和基层实际,积极探索创新,适时向区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报送工作经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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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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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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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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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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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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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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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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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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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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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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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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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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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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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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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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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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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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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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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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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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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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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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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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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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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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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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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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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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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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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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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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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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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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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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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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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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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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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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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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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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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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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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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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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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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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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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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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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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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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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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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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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数量相对较少,公开形式、内容还不够丰富;三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优化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加强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优化升级网+分发挥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
2.进一步扩大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街道将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进一步提高政务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在主页上建立查找政府信息的快速通道,在较为显眼的位置设置相关连接,方便查找政府信息。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板石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