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的要求,由浑江区板石街道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编制而成。全文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浑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板石街道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439-5025569传真:0439-5025515,邮编:134300,地址:浑江区板石街道板石大街青松广场对面。
一、总体情况
(一)2020年信息发布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浑江区板石街道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浑江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浑江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白山政数函发〔2020〕6号)精神,紧紧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各个环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了公开工作实效。截至目前,浑江区板石街道202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8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和决策信息的公开
(1)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各社区、站办所要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按要求公开。除涉密事项外,清单应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集中公布。行政权力调整后,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他有效载体上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行政权力清单。
(2)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按照《吉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吉政公组〔2020〕1号)和《白山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白山政数发〔2020〕65号)相关要求,编制完成街道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录入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确保清单梳理准确,实现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线上发布和查询,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开查询的便利服务,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3)以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要系统梳理本街道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2.聚焦“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解读
(1)助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按照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加强舆论引导,切实加强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解读力度,特别是结合“三抓”“三早”和工业服务、消费供给、投资增长、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建设“五项攻坚”行动,切实采用多种形式,丰富解读内容、增强传播影响,释放积极信号、营造良好舆论、抓好政策落实,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应。
(2)助力落实“六保”任务。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增强发展新动能、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扩大内需、激发市场活力、保障改善民生、稳定外贸外资、稳住企业就业,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发挥好工作成效。各社区、站办所要着力做好财政领域、金融领域、民生领域的政策公开。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接惠企利民。
(3)强化监督考评,提升解读质效。加强对政策解读工作的监督、调度,着重从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开展解读,鼓励采用动漫、一问一答等贴近百姓、容易理解的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做到政策解读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将参照区里的做法对各社区、站办所的政策解读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各社区、站办所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准确传递政策意图。
3.以政务公开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1)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便利化。通过实体政务大厅、政府网站和“吉事办”,全面准确公开办事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办进度等信息,实现办事服务一次性告知,信息主动推送,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2)建立涉企政策统一公开和辅导机制。围绕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立涉企政策统一公开和辅导机制,通过宣传、解读和接受咨询等多种公开形式,提高市场主体对涉企政策的知晓度,切实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未完全打通、创新服务意识相对较弱等问题,保证企业及时准确了解和查询政策信息。
4.围绕突发公共事件做好政务公开
(1)及时准确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并发布公共卫生、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加强保护个人信息,应对突发事件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严格落实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管并妥善处理。综合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等信息发布渠道,全方位发布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街道重要工作举措,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有力支撑。
(2)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及时权威公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等相关信息。及时公开医疗卫生服务、卫生执法监管、疾病预防控制等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卫生领域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
(3)切实做好应急预案公开和宣传培训。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权限及时公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切实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工作,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处置能力,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修订完善,切实提升应急预案的实际效用。
5.全力抓好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
(1)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20〕49号)相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按标准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文书样本规范答复,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准确严谨。
(2)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打造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增强公开的权威性、影响力。各社区、站办所应当加强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建设完成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要全部公开到位。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自建的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之间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强化网络安全责任管理,确保街道政府网站安全运行,同时做好主动公开内容审查,确保不发生表述错误。
(3)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进一步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按照“谁开设,谁主办”原则,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以内容建设为根本,明确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定位,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优势作用,不断优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调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6.提高工作质量,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各社区、站办所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内设机构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加强人员配置,确定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2)强化培训工作。各社区、站办所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稳步提升街道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
(3)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各站办所要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加强所有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理解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要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4)做好基础保障工作。全力做好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升级和内容保障,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确保我镇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内容清晰,主体分类合理准确,政务信息管理集中到位。
(5)顺畅工作衔接和经验总结。板石街道办事处在机构改革后要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连续顺畅,抓好业务的指导和培训,工作要无缝衔接。立足工作实际和基层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向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报送了工作经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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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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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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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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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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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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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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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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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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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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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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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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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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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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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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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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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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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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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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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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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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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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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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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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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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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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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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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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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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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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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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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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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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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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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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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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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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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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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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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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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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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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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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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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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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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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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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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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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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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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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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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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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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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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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数量相对较少,公开形式、内容还不够丰富;三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四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缺乏,培训力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优化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加强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优化升级网+分发挥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
2.进一步扩大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街道将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进一步提高政务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在主页上建立查找政府信息的快速通道,在较为显眼的位置设置相关连接,方便查找政府信息。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4.加大对工作人员培训。明确工作责任,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培养政务公开工作人才。在2021年的工作中,板石街道将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制和专人负责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各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积极向上对接,查缺补漏,指导各站办所尽快补充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力争今年更好的完成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板石街道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板石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