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江北街道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稳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现将2015年度江北街道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承担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完善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江北街道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制定开展此项工作的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编制了《江北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江北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方便群众”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明确了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属性。
(三)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街道制定了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完善发文稿纸、信息公开管理等工作制度。同时,参照区政府办公室制订的工作制度,制定街道的各项工作制度。
(四)规范责任落实。根据区政府公开工作部署和我街道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201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务公开示范点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全街道 2015年政务公开进行整体部署和分解落实。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17日止,全街道有政府信息公开71篇。
三、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度,我街道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上存在认识偏差。个别单位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需公开的未及时公开,个别的公开内容避实就虚;
2、工作机制尚不够完善。工作机制特别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更新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3、把握全面公开与保密审核界限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在“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和严格保密制度、妥善处理公民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关系之间审核界限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4、信息公开的实效性还有待提高,表现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连贯性、条理性还不够,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6年,我街道将进一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管理教育力度,强化督查,确保政府信息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更新公开内容;继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政务信息目标责任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健康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