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度市、区两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 |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现就征集市、区两级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各单位申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内容: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展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工作
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工作是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的基础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工作,有利于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及管理,提高依法行政和水平。
(二)准确把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界定
各单位应对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结合市、区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和各自管理领域的工作,申报拟提请市、区政府决策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凡属于市、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必须申报,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报批。属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和区政府各组成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作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申报。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本次征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经区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和本单位集体讨论决定后,加盖单位公章由主要负责人签字,于1月10日前将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申报表(见附件1)和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申报表(见附件2)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纸质版报送至区政府政务信息法规科。
如本单位没有涉及市、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需要形成情况说明,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至政府办政务信息法规科。
附件:1.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表
2.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表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1
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主要负责人(签字):
序号 |
承办单位 |
事项名称 |
事项说明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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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主要负责人(签字):
序号 |
承办单位 |
事项名称 |
事项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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