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浑江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各镇街、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及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二、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三、其他需要报告的(基本工作)情况;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六、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浑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浑江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指导科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439-3257991,传真:0439-3217355,邮编:134300,地址:浑江区铁南街1717号。
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及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浑江区各级政府和部门积极贯彻落实白山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山办发〔2016〕31号)和《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白山政办函〔2017〕34号)精神,紧紧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各个环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了公开工作实效。
重点任务分工完成情况:
(一)规范性文件、政府文件清理情况
一是根据省、市政府要求,对建区以来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工作主要是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特别是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项目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以及已被新规定涵盖或者替代的,宣布失效;个别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和我省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予以修改。截至目前,共清理规范性文件4件,继续使用文件3件,废止文件1件。并对此次清理结果在政府网站公布。二是按照《白山市政府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排,对浑江区建区以来政府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本次清理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03年至2016年印发的文件清理工作,并公布清理结果。第二阶为建区以来至2002年印发的文件清理工作,并公布清理结果。本次清理工作共排查文件1743件,清理政府性文件154件,废止政府性文件72件,延用文件76件,失效文件5件,为修改文件1件。同时,将此次清理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布。
(二)中介服务事项自查清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4月,浑江区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工作的通知》(吉审改办〔2017〕12号)文件精神,积极与市审改办沟通协商,仔细对照《国务院决定第一批清理规范的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国发〔2015〕58号)、《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国务院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梳理上报本部门本单位的中介服务事项,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参照《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2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白山政发﹝2016﹞10号)文件目录,初步形成了浑江区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7项,形成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涉及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7项。目前正在报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议。
(三)推进财税改革信息公开
按照规定及时公开全区各单位预决算,公开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办公经费安排和政府采购等情况。加大营造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全面推进营造改革舆情反应,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问题。
(四)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公开工
2017年4月,浑江区在《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政府部门行政职权权力清单的决定》浑江政发〔2016〕7号文件和《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本级行政审批机关及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审批时限>的通知》浑江政发〔2016〕24号文件、《2016年浑江区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的基础上重新捋顺2017年浑江区政府权责清单,确定2017年政府行政职权共672项,其中:行政许可86项行政检查30项、行政给付14项、行政确认23项、行政征收8项、行政处罚388项、行政强制25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监督10项,其他行政职权87项。2017年权责清单数在2016年的基础上增加行政职权15项、减少4项;1项许可转其他,2项许可转确认;2项确认转许可,2项其他转许可。2017年重新捋顺后调整确定责任清单行政职权672项,与之对应建立责任事项672项,职责边界6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00个。下一步将提请区政府部门清理行政职权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网站公示。
二、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并公开结果22条,答复率100%。从文件生成到网上公开均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和监督工作。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在工作机制上,确立了区政务服务中心主管,各成员部门齐抓共管,法制、督查部门监督检查的工作运行机制。在公开形式上,区政府及各部门,每年列出本级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开。
2.工作机构,全区共计成立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40个,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14个,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为2人,各镇街、各部门政务公开兼职人员为39人。
(二)制度建设情况
紧密结合各镇街、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基础和前提。后印发了《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浑江办发〔2017〕3号)《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浑江政办函〔2017〕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通知》(浑江政办发〔2017〕15号)、《关于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浑江政办明电〔2017〕12号)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建立,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实效,有效地推进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三)强化政务公开教育和培训
今年9月,组织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参加了由市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参加学习人数80人,通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使各单位参加学习人员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提高了业务水平。
(四)把政务公开工作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分值权重调整至4%,不断强化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定期对政务公开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公开工作推动较好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问题不回应的,要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97条。其中,区本级公开政府信息1598条,所占比例64%,镇、街道公开政府信息899条,所占比例36%。全年没有公开、制发规范性文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办理并公开结果22条。从文件生成到网上公开均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二)公开渠道方面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640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120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135条,其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数869条,报纸公开政府信息数525条。
公开渠道、方式 |
政府网站 |
政务微博 |
政务微信 |
电视 |
报纸 |
数量 |
2640 |
1200 |
2135 |
869 |
525 |
百分比 |
36% |
16% |
29% |
12% |
7% |
(三)回应解读情况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共12次,其中通过政策解读稿件回应1次,微博微信回应2次,通过其他方式回应9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浑江区政府办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没有产生依申请公开信息费用。
六、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7年浑江区没有发生由政务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浑江区没有产生依申请公开信息费用。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浑江区在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一些不足:一是公开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公开信息不主动、公开内容不全面仍存在保守倾向。二是重点领域公开内容的实效性还不够强。三是考核评估方式需要进一步深化,提高主动公开在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继续开展第三方评估,推动公众考评体系和专业机构考评体系的建设,组织多方力量提升政务公开的水平。四是部分领域的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特别是在政府会议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等方面完善相关制度。
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浑江区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积极推动“五公开”。一是逐步推动决策公开。各镇街、各部门逐步建立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和媒体等列席政府及部门有关会议制度。特别是区政府探索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和民意调查的工作方式,逐步扩大了公众参与程度。对涉及扶贫开发、医疗卫生、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部分镇街和部门委托了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对其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并交由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经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办公会等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在作出决策后及时公开了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二是及时推动执行公开。各镇街、各部门对于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政府常务会议、政府文件等作出的有关决策部署,积极将落实工作的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等信息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对于重大建设项目执行情况,重点公开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结果、招投标、土地征收、质量安全等信息。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领域实行“双随机一公开”,逐步推动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情况。三是扎实推动管理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部形成并对外公开,方便了公众获取信息和对政府管理行为实施监督。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公开了扶贫对象、扶贫资金分配、使用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财政预决算、就业创业、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公共资源交易等监管信息及时通过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四是有效推动服务公开。积极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并上网发布。积极推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信息公开。五是着力推动结果公开。要求各镇街、各部门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都进行公布。对各镇街、各部门所承担的公开任务进行细化,通过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反馈结果及各镇街、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等方式,并将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二)认真组织政策解读。坚持“为民服务、依法依规、同步部署、善用平台”原则,把依法依规主动有效发布政府信息作为政务公开重要抓手。将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与实际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在出台重要政策法规、筹备重要活动和会议,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前,均进行舆情的风险评估和科学研判,制定信息发布、宣传解读、舆情应对的整体方案,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和政务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及时充分、全面准确地发布政策信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将政策文件制定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以部门名义制定的政策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部门负责人审签。以政府名义制定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将经本部门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随同文件一并报送,没有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的,政府办公室将实行退文处理。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督促。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深化政务公开推进阳光政务作为依法行政和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重要途径常抓常议。通过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协商工作、会签文件、颁布制度、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提高了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建立了上下贯通、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通过,省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引入的第三方机构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提高了各镇街、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四)规范出台、发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文件。对照工作中的问题和大家提出的建议,梳理各类文件落实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地方及部门反映需要细化的问题。结合我区实际,规范出台、发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