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全区村级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1]5号)、《吉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吉发[2002]7号)、《吉林省村级财务会计代理制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02]53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建立新的村级财务管理体制
(一)村级财务营理实行会计代理制。由乡(镇)农经站设立农经会计室统一代管村组财务会计账目和一切财务收支
(二)取消村会计室,每村设出纳报帐员一人。村组发生收入支出,由出纳报帐员记现金账。每月25日前将原始凭
(三)乡(镇)农经会计室依据有关规定,以村组单位,单独设立账簿,实行独立核算。
(四)乡(镇)农经会计室设立总会计1名,审计员2名,会计人员按乡(镇)村规模设置。每月定期进行集中办公,对
(五)乡(镇)农经会计室工作人员和村级出纳报帐员的任用、考核、培训,由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六)从2003年起乡(镇)会计室要实行电算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管理科学化。乡(镇)会计室所需经费从上
二、规范村组财务管理
(一)乡(镇)农经会计室统一管理村组收入。
资金及村集体的各项收入包括:
村级所有的耕地、渔塘、林地、果园、机械、厂(场)房等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收入。企业上缴利润、“四荒”
社的各项收入包括:
社所有的预留地的发包收入,渔塘、“四荒”、电力和加工设备、机械、林业等收入;社“一事一议”筹集的集
(二)村社的各项收入,不得坐收坐支或私设小金库和帐外 帐。全部收入和支出必须纳入乡(镇)农经站会计室
(三)村组资金的使用,实行报帐核销制。
村出纳报帐员要在每月二十五日前到乡(镇)农经会计室进行报帐。过期未报的票据,不于审计,不得入帐核销。
(四)要严格按照资金的权属和使用范围,合理使用村社集体资金,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改变资金。有关部门应
救济扶贫款.上级部门拨款等,要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挪作它用。
(五)坚持量入为出,节约开支的原则,严格控制村级管理费用。
村组干部工资和村办公经费,从农业税附加、农业特产税附 加和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不得向农民摊
村(社)不得报销招待费用,上级各部门去村社工作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村(社)干部在本乡(镇)范围内工作,不得报销差旅费和租车费用,出乡以外的差旅费报销标准按同期财政部门规
村办公经费,实行专项定额包干制度,300人以下的村每年 12,000元,301—600人约村每年13,000元,601—
(六)严肃财经纪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集体资金为其它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 担保。对违反规定强行用集体资全担保的要予以经
对把集体资全私自借出的,要追回借款,并加收同期利息。 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集体资或高息抬款垫付农业税和农业税附加或行政事业性收费。所垫付资金不许记入社
严禁村组高息抬款,确需向民间借贷的,首先申请立项,经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
对过去确属发展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向农民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当地银行部门同期贷款利息的20%。
对既欠集体款又向集体高息放贷的取消全部放贷的取消全部放贷利息,以本金抵项欠款。
三、坚持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原则
(一)设立村民主理财小组
民主理财小组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小组成员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为村民代表,组长由民主理
(二)乡(镇)农经会计室每月与村出纳报帐员核对一次账目,并要认真接待好村民的查账、对账。要把各村(组)
村(组)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应事先做出预算,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应由本村18周岁以
四、加强审计监督
(一)纪检监察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和农村审计部门要经常开展审计、检查与监督工
审计监督税务部门收缴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两税附加是 否符合规定.两税附加是否按收缴比例及时足额拨
审计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与主管部门,对集体资佥是否按规定实行了专款专用;有无挪用或平调等侵占现象,
审计监督村(组)的各项收入及“一事一议”筹资款项是否及时上交乡(镇)农经站统一管理,有无坐收坐支、私设
审计监督村级财务会计代理制约执行情况
(二)乡(镇)农村审计站必须坚持入帐前审计制度,对村里发生的财会业务必须先审计后入帐,出现问题及时解
(三)村(组)干部和财务管理人员离职时要进行离职审计。离职时要一次性将帐目交齐,离职后个人再有私自保
(四)对于不执行规定违反财务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据《吉林省农村审计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予以经
本规定至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相关解释权在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局。
济处罚和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管未入帐的借款或支付单据集体经济组织不予承认,其经济责任由个人承担。 决,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小金库行为,“一事一议”的筹资是否按审批项目与额度收取,使用是否合理。 确保集体资金安全与合理使用。 付给农经站统 一管理。 作,确保村集体资金的正常运行。其内容是: 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由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户代表参与;所作出的决定应经到会人员过半数以上通过,报乡(镇)农经站审核,经乡(镇)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局备案。 的收入支出情况、农户往来帐以及农民关心的其它财务情况按规定向村民公布。对“一事一议”筹资使用情况要在项目结束后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财小组民主选举产生,村级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小组成员。村民主理财小组有权检查、监督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 员往来账户,由垫付者个人负担。 济处罚,追究 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000人的村 每年14,000元,1000人以上的村每年18,000元,其中报刊费1,000人以上的村不超过1,800元。l,000人以下的村不得超过办公经费的12%,超支部分由批准人承担。 定执行。 派.村社干部 报酬的标准,支部书记工资核定后,其他职务按比例核定。其中村委会主任工资不低于支部书记的90%,文书兼出纳报帐员工资不低于支部书记90%,实行兼职的,在原职务报酬的基础上增加兼 职报酬,但兼职人员实得报酬标准不得超过支部书记报酬标准。 收村级财政转移交付资金,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要及时足额拨付给乡(镇)农经站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农业税附加税和农业特产税附加只能用于村(组)干部报酬和村办公经费,“一事一议”筹集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资金,必须专项用于村 (组)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 其经济责任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入帐管理。村出纳报帐员在村组收取的现金,要在三日内交乡(镇)农经会计室入帐,特殊情况,可事先申请,经乡(镇)农经站站长同意签字后,可推迟入帐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五日。违者按收取资金的数量对其村主管财务领导和出纳报帐员个人进行经济处罚, 体资金等。 拍卖(承包)收入,资全利息收入;上级为保证村组织正常运转拨付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全村发展生产公益事业经“一事一议”后筹集约资金:经批准的以资代劳资金;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救济扶贫款;上级部门拨款;各种代收,借贷等其它资金;往来尾欠和其它应收款:土地补偿费和原集体积累资金等。 级转移支付中列支 由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局办理。乡(镇)会计室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人员上岗后要保持相对稳定,如无正当理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撤换。 村组所发生的财务收支业务进行审计后,入账核销。 证报送到乡(镇)农经站,由会计室登记账簿进行业务核算。 村级开支实行报账审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