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区直机关工作的规划和要求,承担机关委托管理的部分行政事务性工作。 2、负责区大、小会议室及各种器材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区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总务工作,参与全区性会议的会务工作
3、负责办公大楼的房屋、给排水、供电、道路的管理、卫生保洁、庭院绿化及花草树木养护工作。
4、负责办公大楼电梯、弱电系统、消防系统、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维修工作。
5、负责区政府机关报刊、杂志的征订、收发工作;、
6、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及时采购有关办公用品,保障机关工作的需要;
7、负责区政府机关安全保卫值班工作;督促检查并组织机关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和清洁卫生制度的实施。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