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各项法规及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依据国家有关开支政策,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开支。 2、在帐务管理上要严格按财务管理的要求,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做到日清日结。
3、因工作需要借款(含转帐支票),必须经主管财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款。该项业务办结后,立即办理报销手续或归还借款。外出公务借款要在返回后一周之内办理报销手续或归还借款。
4、必须按程序办理报销业务,并持有合法的的票据,经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同意并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及经办人签字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对特殊的经济业务需有相应的批件及文件等。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