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全区应急值守、预案管理、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各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落实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措施工作;
3、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全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和监督检查各镇(街)、区应急委成员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
4、负责督促检查各镇(街)和区应急委成员单位应急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和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
5、负责联系协调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事件调查、善后处理、事后评估、信息报送等工作;
6、负责接受和办理向区政府报送的紧急事项,承办区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有关决定事项;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