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内容: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执法监督方面咨询
行政服务设定依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十大项第38小项和《吉林省规范行政行为建设法治政府若干规定》第四、五条
受理机构: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受理电话:0439-3361878
行政服务对象: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申请方式:口头、书面、电话、电子邮件、来信来访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申请书、介绍信、身份证、委托书等
受理机关地点:浑江区政府大楼四楼法制办公室
提供机关:区政府办公室
提供方式:口头解答、书面解答、书面回信、邮件回复
提供时限:即时
证件及有效期限:
是否收费及收费依据:无
电子邮箱:hjqzffzb@163.com 传真:0439-3361166
其它:
服务流程:
一、申请人可通过口头、书面、电话、电子邮件、来信来访等方式提出服务申请。
二、法制办公室设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负责接听电话、接收申请书、接收电子邮件、受理登记、口头记录申请等工作。
三、由法制办公室负责审查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工作。负责提供申请人咨询内容的解答、回复工作。
四、区政府法制办把办理结果做好登记,定期向政府办公室主任汇报。
五、申请人对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告知申请人可以到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咨询。
六、申请人认为提供服务机关及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纪现象,告知申请人到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和申诉等救济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