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长效机制,坚决杜绝以停代关、异地转移、死灰复燃等现象发生,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浑江区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
召 集 人:杨忠波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娄贸森 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刘清国 区政府办主任
李传智 区发改局局长
孙 梅 区经济局局长
蒋 新 区质监分局局长
成 员:唐 红 区住建局局长
左克顺 区商务局局长
刘光明 区安监局局长
李洪涛 龙山湖工业集中区主任
房军祥 区环保分局局长
李英涛 区工商分局局长
张理刚 区国土分局局长
王君锋 六道江镇人民政府镇长
胡贵臣 七道江镇人民政府镇长
迟学虎 三道沟镇人民政府镇长
许天辉 红旗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 洁 新建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喜华 东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杨 通沟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凯乐 板石街道办事处主任
管丽娜 江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 勇 河口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发奎 红土崖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 茵 城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兆辉 城郊供电公司经理
浑江区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日常工作。相关部门联络员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担任,各镇(街)联络员由主管镇长(主任)担任。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做好任务落实和职责分工。
(二)定期部署开展全面排查和联合督导检查工作,各镇(街)和牵头部门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三)分析长效机制运转情况,强化项目审批监管、行业监管、产品监管、环保监管、工商行政监管、工程建设监管、废旧钢材回收监管、用电监管等责任落实。
(四)通报和督办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研究提请联席会议审议的其它问题。
三、工作规则
(一)召开时间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联席会议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全体参加,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企业出席。
2、专题会议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协商解决某一方面事项。
(二)议题收集与分办
1、收集。每次联席会议前10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根据《关于建立完善取缔“地条钢”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确定的职责分工,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各部门应积极沟通,加强协调,在职责范围内解决相关议题,确需联席会议研究的议题需报总召集人批准后再提交会议研究。
2、分办。联席会议办公室每次会议前5日前将议题相关材料分发给相关成员单位,成员单位需认真研究,并于联席会议前将议题相关意见书面反馈至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议事规则
1、联席会议要坚持问题导向,先由成员单位协商解决,在意见不一致时,提交联席会议决定。
2、每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起草会议纪要,经召集人或授权召集人批准后印发相关镇(街)和相关部门执行。
(四)事项落实及责任追究
1、事项落实。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并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并进行通报;重大事项落实情况可报请区政府进行督查通报。
2、责任追究。各镇(街)和相关部门是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责任主体,对落实工作措施不力的将予以追责。
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确定1名联络员,于1月20日前将联络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区发改局。
联 系 人:于淇 李贺
联系电话:3361700
邮 箱:bs3361700@126.com
浑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