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直属事业单位,驻区市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白山市政府、浑江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吸取区“1.23”安全事故教训,为确保民办幼儿园的安全,区政府决定开展民办幼儿园安全专项综合整治工作。现根据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全市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白山政发〔2016〕16号),将抓好此次综合整治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抓好文件的学习落实,不断加强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和规范工作。
要落实好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规范全市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好各部门的责任。按照文件要求“建立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其监管的基本流程为:社区、村委会(居委会)摸底、登记、排查,上报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无证幼儿园进行清理整顿,并列出整改清单,按规定时间上报到区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区政府,由政府协调综治、监察、教育、公安、安监、消防、卫生、食药监等部门联合整治。
二、要制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限期抓好综合整治工作。
1.抓好摸底、登记和排查工作。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26日-28日。由各社区、村委会(居委会)对辖区内的民办幼儿园进行摸底、登记和排查。重点排查无证幼儿园的安全隐患。上报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抓好安全整治工作。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31日。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并列出整改清单,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3.做好集中汇总和上报工作。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1日-4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汇总,并形成报告上报区政府。
4.全面抓好专项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5日-14日。由区政府协调综治、监察、教育、公安、安监、消防、卫生、食药监等部门联合整治。
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此次无证民办幼儿园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要求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无证幼儿园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主管人员具体负责的机制,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要求,抓好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要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坚决杜绝玩忽职守,推卸责任。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专项整治工作存在问题,落实工作不到位单位和部门领导予以通报问责。
浑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浑江区无证民办幼儿园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名称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详细地址 | 从业人数 (教师和幼儿)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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