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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020135656923/2019-00441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7月03日
标      题: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浑江区重点流域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浑江政办发〔2019〕2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03日
索  引 号: 112206020135656923/2019-00441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7月03日
标      题: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浑江区重点流域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浑江政办发〔2019〕2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03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

《浑江区重点流域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浑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

 

浑江区重点流域水质提升工程

实施方案(2019-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吉发〔2018〕33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重点流域劣五类水质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和《白山市重点流域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要求,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打好打赢碧水保卫战,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水环境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水环境质量概况

全区共有地表水省级考核断面1个,西村断面(白山市出界、通化市入界断面,考核标准为Ⅲ类)。据2018年全年的监测结果表明,西村断面3月和6月氨氮出现超Ⅲ类水质标准现象,年均值达到考核标准。

(二)影响浑江西村出界断面的主要原因

一是由于历史的原因,白山市主城区的污水管网雨污分流不彻底,导致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偏低。二是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不高,部分(铁路以南区域)生活污水直排入江河。三是城市周边乡镇村缺少污水处理设施,导致江河沿岸农村垃圾、污水入河现象普遍存在。

(三)采取的主要工程措施

一是强力推进截源控污、雨污分流等官网改造工程。二是落实“河长制”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三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四是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通过实施上述工程措施,彻底减轻浑江水体的污染负荷,为浑江干流水质到提升和西村断面稳定达到Ⅲ类水体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以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聚焦国省考断面,针对影响本地区各流域水质的主要因素,加大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力度,使全区水环境质量在稳定达标的基础上,持续得到提升和改善。

系统治理。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扩容并重,实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

精准治污。排查主要污染因子及来源,采取截污、控污、治污工程措施,做到源头管控、末端治理相统筹。

统筹推进。以落实“河长制”为主线,继续高位推进、区直各部门协同配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主体责任合力攻坚。

(二)总体目标

2019年全区重点流域水质继续保持稳定达标,到2020年浑江区重点流域水质在2019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得到提升和改善。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推进镇生活污水处理

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区常住人口千人以上乡镇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治理。(区住建局牵头,区发改局、各镇街、区环保分局等参与)

(二)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2019年,坚持目标导向,强化整治成效,重点抓好4项工作:一是针对“问题在水上、根源在岸上”原则,以河道沿岸生活聚集区为重点,落实好清淤疏浚、垃圾转运等措施;二是严格控源截污,着力解决好随意倾倒垃圾和污水直排等现象;三是聚焦污水收集等重点,着力解决雨污合流问题,到2020年底实现长制久清。四是强化监管环节,加强污水管网日常巡查养护工作力度。(区住建局牵头,区水利局、各镇街、区环保分局等参与)

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2019年3月底前,组织开展浑江入河排污口排查,逐个登记建档并挂牌公示。按照“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整治一批”的要求,制定整治方案,实行分类处置,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区环保分局牵头,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各镇街等参与)

开展河湖清理。每年冬春两季(5月、10月)底前,集中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开展并完成清理行动。重点清理河湖岸边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农作物秸秆、病死畜禽、畜禽粪便等,建立河湖常态化保洁机制。2019年5月底前,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对乱占、乱采、乱建、乱堆等行为进行整治并确保不反弹。(区水利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区环保分局等参与)

对断面水质有严重影响的干流和支流河段,开展底泥污染影响评估,科学清淤,避免二次污染。(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环保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控制工业污染排放

严控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对重点行业的新建、扩建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从严控制耗水量大、水污染物排放量大、对水环境质量影响大的新建项目的环评审批。年底前完成“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环保分局、区国土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严控重点行业污染排放负荷。根据水体水质改善需求,对“两高一剩”等行业,实行更高的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标准。(区发改局、区工信局负责参与)

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火电、造纸等项目,工业用水不得批准新增取用水资源。(区水利局负责)

严格重点污染企业监管。对屠宰、啤酒、造纸等污染负荷大的行业,综合采用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排污许可、环保税收、损害赔偿等措施,加大清洁化改造力度,减少污染排放。对存在严重涉水环境问题的“散、乱、污”企业,依法限期整改或予以关停。建立重点监控企业名录,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加大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区环保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政数局、区税务局等参与)

严格工业集聚区污染监管。全面排查工业集聚区内企业入驻和废水排放情况,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园区的监管,对超标和超总量的排污单位,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新建排放含重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废水、高盐废水的工业企业,不得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园区应对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应收尽收,禁止偷排漏排行为;入园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2019年底前,省级以下工业集聚区按要求全部完成污水处理和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建设任务。(区环保分局牵头,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龙山湖工业集中区等参与)

(四)治理农业农村污染

推进化肥、农药减量施用。白山市政府已经制定“农业、化肥双减半”政策。2019年全域农药、化肥减半施用。2020年在2019年的基础上再减半施用。(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涉农镇街参与)

加快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年内启动并完成全区限养区划定工作。坚决防范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复建、复养。(区农业农村局、区环保分局分工负责)

2020年年底前,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8%以上。

目前全区有22个规模化养殖场,未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2019年完成18个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到2020年全区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环保分局等部门参与)

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收集、转运、处理机制,确保沿河乡镇、村屯垃圾全收集。2019年底前,浑江区30 个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达标率77%。2020年12月底前,全区90%以上行政村建立“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区环保分局等参与)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着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积极探索生态治理措施,因地制宜、多种途径解决农村生活污水问题。(区住建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环保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修复河湖水生态系统

保护水生态空间。落实水生态空间要求,禁止违法乱占河湖岸线水域空间。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城市蓝线;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依法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留足河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在2019年年底前退出。(区国土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环保分局等参与)

修复河道生态系统。科学合理划定河道管理和生态保护带范围,建设河坝绿植带。采用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方式,净化降低污染负荷。(区水利局、区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区农业农村局区环保分局、区国土分局等参与)

(六)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科学确定纳污能力。按照《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划》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倒逼排污行为的规范管理。(区水利局区环保分局等参与)

保证生态用水需求。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在项目取水时,保证生态用水需求。(区水利局牵头,区环保分局参与)

抓好节水工作。执行《吉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区水利局牵头)

落实国家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淘汰的相关政策,电力、造纸、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要在2020年底前达到先进的用水定额标准。(区工信局、区水利局按职责分工)

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严格控制水资源短缺地区“旱改水”。(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参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向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汇报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区政府每季度对全区省考断面水环境质量向社会公开。区级河长定期听取水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推进流域上下游、左右岸等相邻辖区治水的协调联动、联防联控。区直相关部门要强化监督指导,制定和落实有利于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提升的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等政策。(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区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参与)

(二)创新投入机制。区直相关部门要主动与国家和省对口部委、厅局对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政策资金支持。区财政局区环保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区直相关部门参与)         

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确保治污工程项目正常建设和运转。区工信局、区环保分局参与)

推行合同环境服务,对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收运处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进行“打包”,选择专业的环保企业投资建设及运营,强化规模效应,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区住建局、区环保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参与)

(三)严格监督检查。对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或出现断面水质下降的地方,区政府将组织专项督察和挂牌督办,敦促落实各项治污责任。(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区住建局、区环保分局等部门参与)

(四)严肃考核问责。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制定量化考核办法,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开展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纳入对各镇街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及绩效考评。对出现断面水质下降的,在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对推进不利、不作为、慢作为的镇街,依法依规进行约谈、通报、追责、问责。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参与)

 

附件:1. 2019-2020年水质目标清单

          2. 2019-2020年水质目标考核责任清单

          3. 2019-2020年水质提升工程项目清单

 

 

附件1 

 

2019-2020年水质目标清单

水体名称

断面名称

断面  类别

水质状况

水质目标

2017年

2018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西  

省考核

备注:依据2018年1-12月份水质监测数据。

 

 

 

 

 

 

 

 

 

 

 

 

 

 

 

附件2

 

2019-2020年水质目标考核责任清单

序号

所在县市区

水体名称

断面名称

责任单位

1

浑江区

浑江

西村

环保分局

 

 

 

 

 

 

 

 

 

 

 

 

 

 

 

附件3        

 2019-2020年水质提升工程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及规模)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

入河排污口整治

开展鸭绿江、浑江入河排污口排查,逐个登记建档。按照“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整治一批”要求,制定整治方案,实行分类处置,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2019年3月底前完成排查。

2019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区水利局

环保分局

2

省级以下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

浑江区龙山湖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及管网工程

 

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开工前准备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建成投入运行

 

龙山湖工业集中区

3

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收集、转运、处理机制,确保沿河乡镇、村屯垃圾全收集。

 

2019年底前,全市行政村实现达标率77%。2020年12月底前,全市行政村实现达标率90%以上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各镇

农业农村

环保分局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