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市直驻区各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白山市浑江区规范性文件、合同合法性审查流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白山市浑江区规范性文件、合同
合法性审查流程
为规范全区规范性文件、合同及其它重大行政决策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审流程,提高文件的审查质量和效率,有效制约和合理运用行政权力,做到依法审核、依法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9〕27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报审程序要求如下:
一、预审核
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拟报审文件进行预审,先由本单位的法规科进行审查,对未经本单位法规科进行预审的规范性文件、合同及其它重大行政决策性文件,不得报送区领导阅签,一经发现,区司法局将退回原单位,所延误时间由送审单位自行承担。
预审核职责:
各单位法规科审核合法性应当从以下六个方面对规范性文件、合同及其它重大行政决策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1.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是否与原有的规范性文件相协调、衔接;
3.是否含有不能设置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以及其他不得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事项;
4.是否属于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且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事项;
5.是否属于制定单位的法定职权范围;
6.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二、审前签批
各单位要把需要依法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合同及其它
重大行政决策性文件先报请主管副区长阅签,再由副区长签到区司法局审核。
三、司法局法制审核需提供材料
1.合法性审核送审函;
2.审核稿;
3.起草说明;
4.制定依据和对照表;
5.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复印件和意见处理情况表;
6.起草单位合法性审核初审意见;
7.公众参与相关材料;
8.专家论证相关材料;
9.风险评估相关材料;
10.起草单位集体讨论会议纪要。
为保障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执行上级机关的紧急命令、决定等需要,经本级政府主管领导批准,可以不报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7-9项)相关材料。如需要补充材料的,由送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完毕,逾期不予审核。
四、审核部门意见
经司法部门审核后,出具审核意见。由送审部门修改后,经相关区级领导签批后印发。
附件:白山市浑江区规范性文件、合同合法性审查签批单
白山市浑江区规范性文件、合同合法性审查
签批单
文件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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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副区长签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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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局长签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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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相关负责领导签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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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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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审单位: 送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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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审单位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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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江区司法局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 电话:3575116
浑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