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通知
浑江政发〔2020〕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19〕20号)、《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白山政发〔2020〕1号)精神,全面开展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区人口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特别是摸清我区老年人口状况、育龄妇女生育情况、就业人口结构,为完善我区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居住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以及户籍登记地在我区但普查标准时点居住在我区行政区域外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组织实施
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浑江区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与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分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人口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分别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人口普查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各镇街、区直相关部门普查领导机构要在3月底前组建完成。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宣传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并认真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好人口普查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为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应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在普查期间,不得随意安排普查以外的工作。
四、普查经费保障
国务院规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普查经费要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确保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要坚持依法普查,遵守规章制度。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吉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做好普查各项工作。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确保普查数据全面、准确、真实、可信。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要建立问责机制,强化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各级统计机构要做好统计监督,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三)要强化协同配合,提升信息化水平。按照国务院统一要求,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要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各级相关部门要积极向普查机构提供部门基础资料。要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四)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制定宣传方案,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取一切有效的方式,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以及各种新型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全面开展人口普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浑江区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9日
附件:
浑江区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潘国强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朴 朴 区政府办负责人
吕立新 区统计分局局长
李传智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玉武 区财政局局长
丁浩宇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庄露军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王力立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 斌 区教育局副局长
孙昕泽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孝华 红旗公安分局副局长
金春光 新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杜升华 东兴公安分局副局长
胡凤军 通沟公安分局副局长
许恒瑜 江北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董恩全 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
毕永奎 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郑 怡 区民政局副局长
曹玉坤 区司法局副局长
赵英鑫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陶 鹏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明哲 区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全武 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副局长
孙井岩 区普查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区普查中心负责人孙井岩,副主任区统计分局普查办主任李洪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