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浑江区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6020135656923/2020-13627
分  类: 办事服务 ; 通知
发文机关: 浑江区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30日
标      题: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浑江区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浑江政办发〔2020〕29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30日
索  引 号: 112206020135656923/2020-13627 分  类: 办事服务 ; 通知
发文机关: 浑江区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30日
标      题: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浑江区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浑江政办发〔2020〕29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30日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浑江区本级行政审 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浑江政办发〔2020〕2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直属事业单位,驻区市直各部门:

  《浑江区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浑江区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版)

  

 

 

浑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附件:

浑江区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版)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相关行政审批事项

审批部门

设立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备注

1

项目建议书

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批

浑江区发展和改革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发〔2013〕2号)第十一条  项目建议书(立项)审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具有与项目规模、性质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项目意见书。

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实施

 

2

可行性研究报告

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浑江区发展和改革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发〔2013〕2号)第十七条  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由项目审批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评估机构或审查部门进行咨询评估或审查。咨询评估或审查未通过的,不予审批。

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实施

 

3

初步设计及概算

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

浑江区发展和改革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发〔2013〕2号)第十七条  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由项目审批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评估机构或审查部门进行咨询评估或审查。咨询评估或审查未通过的,不予审批。

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实施

 

4

初步设计及

概算审批评估

政府出资

的投资项

目审批

浑江区发展和改革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政发20205号第七条 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由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委托有相应资信能力的咨询评估机构进行咨询评估。

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实施

 

5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评估

政府出资

的投资项

目审批

浑江区发展和改革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政发20205号第七条 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由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委托有相应资信能力的咨询评估机构进行咨询评估。

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实施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残疾人证办理(新办

浑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吉林省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残疾评定。申请人携带评定表、居民身份证到指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指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时,应严格核实申请人身份,确认无误后方予受理;对申请人未到场或照片与本人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指定机构按照残疾标准对申请人完成残疾评定后,在填写评定表时,评定医生应对被评定人的致残原因、残疾状况和功能障碍程度等进行准确描述,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签名并加盖公章(残疾评定专用章)。指定机构残疾评定结论统一交给县级残联,由县级残联负责将残疾评定结论通知残疾人证申请人。

白山市康宁医院、白山市中心医院、浑江区医院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残疾人证办理(期满换新

浑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吉林省实施细则,第三十条 期满换领。持证人可在残疾人证10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县级残联提出申请。经县级残联审核,对原评定结论无异议的,收回旧证,免费换发新证,并在新换发残疾人证的备注栏中注明换发信息。对过去由残联直观认定残疾类别等级、无指定机构评定结论的,换领申请人须到指定机构重新进行残疾评定。回收的旧证由县级残联统一销毁。

白山市康宁医院、白山市中心医院、浑江区医院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残疾人证办理(迁移)

浑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吉林省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迁移。户籍迁入地县级残联应对转来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对原残疾评定无异议的,留存档案材料,在残疾人证备注栏中注明残疾人证迁移日期并加盖公章,同时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完成迁入工作;对原残疾评定有异议的,可要求在迁入地重新进行残疾评定。

 

白山市康宁医院、白山市中心医院、浑江区医院

 

10

永久性使用林地审核

永久性使用林地审核、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永久性使用林地审核

浑江区林业局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国家林业局令35号)

(一)各类建设项目不得使用Ⅰ级保护林地。(二)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三)国防、外交建设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四)县(市、区)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五)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勘查项目、大中型矿山、符合相关旅游规划的生态旅游开发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其他工矿、仓储建设项目和符合规划的经营性项目,可以使用Ⅲ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六)符合城镇规划的建设项目和符合乡村规划的建设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七)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规划的建设项目,可以使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范围内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八)公路、铁路、通讯、电力、油气管线等线性工程和水利水电、航道工程等建设项目配套的采石(沙)场、取土场使用林地按照主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范围执行,但不得使用Ⅱ级保护林地中的有林地。其中,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国有林区)内,不得使用Ⅲ级以上保护林地中的有林地。(九)上述建设项目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可以使用Ⅳ级保护林地。本条第一款第(二)、(三)、(七)项以外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不得使用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作出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11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永久性使用林地审核、临时占用林地审批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浑江区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吉林省林地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一)临时占用重点林区的林地;非重点林区的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地面积5公顷以上,其他林地面积20公顷以上的,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已下放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二)临时占用非重点林区的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下,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的,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三)临时占用非重点林区的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积5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的,由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四)临时占用非重点林区的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积5公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作出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12

空气质量检测报告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办

浑江区卫生健康局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 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二)水质;(三)采光、照明;(四)噪音;(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13

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申办

浑江区卫生健康局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医疗机构应当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申请进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质子治疗、重离子治疗、带回旋加速器的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诊断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卫生部指定的放射卫生技术机构出具的预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14

验资报告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浑江区民政局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第十一条  申请登记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登记申请书;(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四)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五)章程草案。                                                                              

会计事务所

 

15

验资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浑江区民政局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九条  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举办者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登记申请书;(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三)场所使用权证明;(四)验资报告(五)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六)章程草案。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政部第18号令)第十二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住所、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发生变更的,除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文件外,还须分别提交下列材料:变更后新住所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变更后的业务范围;变更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本办法第六条第六款涉及的其他材料;变更后的验资报告;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承担业务主管的文件。

会计事务所

 

16

审计报告

公开募捐资格审核

浑江区民政局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六条  慈善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应当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包括本组织符合第五条各项条件的具体说明和书面承诺;(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申请前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和年度管理费用的专项审计;(三)理事会关于申请公开募捐资格的会议纪要。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慈善组织,还应当提交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评估等级在4A及以上的慈善组织免于提交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材料。

会计事务所

 

17

审计报告

社会团体年检

浑江区民政局

《吉林省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社团年检的程序是:(一)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有关年检公告或通知;(二)社团在规定时限内实施自检,填写《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报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报送登记管理机关。(三)由会计师事务所对社会团体财务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并由登记管理机关根据社团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依据规定做出处罚;(四)登记管理机关实施对部分社会团体的抽查;(五)登记管理机关审核有关材料;(六)登记管理机关做出年检结论。

会计事务所

 

18

审计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

浑江区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接受年检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已填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三)财务会计报告;(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已经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执业许可证副本。登记管理机关在年检期间,可以根据情况,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其他补充说明材料及有关文件。登记管理机关可以要求有关人员说明情况,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

会计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