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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020135656923/2021-11120
分  类: 土地 ; 公告
发文机关: 浑江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11日
标      题: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白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3批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发文字号: 〔2021〕3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1日
索  引 号: 112206020135656923/2021-11120 分  类: 土地 ; 公告
发文机关: 浑江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11日
标      题: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白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3批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发文字号: 〔2021〕3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1日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白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3批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1〕38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现将白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3批次征地补偿安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白山市浑江区七道江镇东岗村(附1.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现状:

  浑江区七道江镇东岗村集体土地5.8847公顷,其中农用地0.1207公顷(耕地0.1207公顷),建设用地5.7640公顷。

  三、征收目的:

  白山市政府土地收储项目

  四、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

  依据白山市2020年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执行。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物补偿费。

  此次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形式一次性进行补偿和安置,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拨付给农村经管站,由村委会发放给被征地农民。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以实际登记,由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认为准。(附件2.白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五、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按人社部门被征地农民参保规定执行。

  六、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和财产权凭证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七道江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1年12月3日。

  七、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以书面形式送达白山市自然资源浑江分局。

  申请听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白山市自然资源局浑江分局提出书面申请;符合听证规定要求的,将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附件:1.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

        2.白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浑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2

白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单位:万元/公顷

市县名称

区片

区片综合地价

区片范围

备注

白山市(本级)

81

团结村、鲜明村、群生村、民华村、向阳村、河口村(1-7社)、朝阳村、东岗村

水田调节系数2.1
菜田及蔬菜大棚调节系数2.7

75

金英村、上甸子村、长岗村、翁泉村、胜利一村、胜利二村、东山村(东山片)、七道江村、通沟村、吊水壶村(1社、2社)

66

东村、西村、张家村、老营村、红旗村、车道岭村、簸箕掌子村、吊水壶村(3社、4社)、河口村(8-12社)、东山村(泉源片)

60

里岔沟村、上青村、新兴村、新立村、黑沟村、太平村、旱沟村、湖下村、驮道村、香磨村、江沿村、下甸子村、横道村、报马桥村、大镜沟村、珠宝沟村、大清沟村、红一村、红新村、三道岔村、河东村、四道岔村、卢家沟村、三岔河村、五道岔村、六道岔村、大路村、三道沟村、仙人洞村、二道沟村、滴台村、吊水壶村(5社、6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