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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江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 环境保护领域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1、地表水  

    白山市所辖河流的水质监测断面分别设在鸭绿江、浑江和松花江。  

    鸭绿江流域白山江段分别有二十三道沟、绿江村、鸠谷、葫芦套、苇沙河。按水体功能分类以上五个断面均为Ⅱ类。各断面水质季均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体功能要求。与去年同期相比,水环境质量均无变化。  

    浑江白山江段分别有大阳岔(Ⅱ)、河口(Ⅲ)、西村(Ⅲ),其中大阳岔、河口断面水质季均值均满足水体功能要求。西村断面水质季均值超出Ⅲ类水体功能要求,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季均值为1.23mg/L,超出Ⅲ类水体氨氮1.0mg/L的标准,西村断面二季度为Ⅳ类水体。与去年同期相比,大阳岔(Ⅱ)、河口(Ⅲ)断面水环境质量无变化;西村由Ⅲ类水体下降为Ⅳ类水体。水体现状功能见表1。  

    松花江流域白山江段分别有参乡一号桥(Ⅱ)、抚生渡口(Ⅱ)和海岛电站(Ⅲ),参乡一号桥、抚松渡口,按水体功能分类均为Ⅱ类,海岛电站按水体功能分类为Ⅲ类。各断面水质季均值均满足水体功能要求。与去年同期相比,水环境质量均无变化。  

    2、饮用水源  

    白山市中心区饮用水源地二水源属地表水源。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标准。本季度各项指标均满足标准要求。  

    二、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我市中心区设两个空气自动地面站,分别为环保站房和喜丰站房,两个站房均为控制点。二季度中心区环境空气质量如下:  

    环保站房:首要污染物PM10、PM2.5、O3-8h。 

    该自动地面站大气监测有效天数为87天,其中:Ⅰ级天数8天,Ⅱ级天数64天,Ⅲ级天数15天。    

    喜丰站房:首要污染物PM10、PM2.5、O3-8h。  

    该自动地面站大气监测有效天数为90天,其中:Ⅰ级天数4天,Ⅱ级天数71天,Ⅲ级天数15天。  

    我市中心区2季降水PH值范围6.85-7.42,均值为7.09,未发生酸性或碱性降水。      

    三、功能区环境噪声  

    1类区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平均值52.5dB(A),个数达标率为83.3%;夜间平均值39.5 dB(A),个数达标率为88.9%。  

    2类区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平均值57.3dB(A),个数达标率为91.1%;夜间平均值49.0dB(A),个数达标率为66.7%。  

    3类区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平均值64.0dB(A),个数达标率为93.3%;夜间平均值53.0dB(A),个数达标率为66.7%。  

    4类区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平均值62.0dB(A),个数达标率为97.8%;夜间平均值52.0dB(A),个数达标率为74.1%。  

    铁路道路两侧的噪声昼间平均值63.0dB(A),个数达标率为100%;夜间平均值56.0dB(A),个数达标率为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