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一轮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
考试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保健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强化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为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资质审核提供考核依据,现就做好2023年全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工作要求如下:
一、考试权限
浑江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辖区内申请从事助产技术、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人员的考核。
二、考核对象及条件
(一)凡拟在浑江区行政区域内开展助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乡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助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尚未取得《母婴技术保健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并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学历,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者护师(士)资格。
(二)已通过助产技术考试考核合格,并取得《母婴技术保健考核合格证书》,期满3年本年度应换证人员(符合免试条件的除外)。
(三)上述符合考试考核条件的人员,须3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
三、免试人员的条件
今年对从事助产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免予考试考核:
(一)副主任医师、副主任护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母婴技术保健考核合格证书》;
(二)连续从事助产技术服务10年以上;
(三)三年内无医疗事故。
四、考试考核内容
浑江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核,开展理论考试及技术操作考核,考核范围可参考《医学临床“三基”训练试题集》。
五、申请程序
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基本条件,医疗保健机构对拟申报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填写《白山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考核申报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并提交:
(1)毕业证书和助理以上执业医师(复印件)、护士资格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经个人所在单位审核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由所在单位统一将《申报审批表》、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浑江区卫生健康局。
各医疗保健机构在2023年12月13日前申报材料提交至浑江区卫生健康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政府二楼,电话:0439-3361183)。
六、要求
(一)浑江区卫生健康局要做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考核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工作,加强管理,及时解决遇到的各类问题,抓紧完成辖区考试考核工作。
(二)考试考核完成后,及时将通过考核合格的人员名单提供给卫生行政审批部门,由审批部门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师审批改革工作的通知》(〔2018〕38号)要求,为妇产科医生进行执业证书和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书的两证合一,为其他人员颁发卫生部统一印制的新的《母婴技术保健考核合格证书》。
(三)浑江区卫生健康局要认真做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工作的总结、登记、归档工作,并将考试人员统计表(见附件2)于2024年1月26日前上报白山市卫健委妇幼科。
附件1:白山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考核申报审批表
附件2:白山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试考核登记表
浑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