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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浑江区控辍保学工作自查报告
浑江区地处白山市政府所在地,全区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38所,其中,初中8所,小学2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 所,在校学生11290人。
多年来,浑江区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明确了“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的发展战略。特别是在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方面,区委、区政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自查自纠工作力度,全面推动控辍保学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自查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 工作机制建立情况情况
一是明确组织领导。区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工作的意见》,成立了以主管教育工作的副区长为组长,由区直属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人共同参与的“控辍”工作的领导机构,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
二是落实部门责任。教体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浑江区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制度》,确保控辍保学工作常规化、规范化;各个镇街政府和学校层层签订“控辍”包保责任制,切实将控辍保学工作落实为政府行为。
三是开展宣传指导。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进村社等活动,普及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增强师生、家长和社会对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通过对“学困生”“贫困生”关爱帮扶等措施,有效地防止了学生辍学。
二、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工作情况
一是落实乡村教师补充计划,切实提高乡村教师待遇。2017年我区共补充乡村教师59人,为乡村教师队伍注入了活力。同时,2017年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按照吉人联字【2015】52号文件精神,区人社局正在审批核定,待审批核定后立即拨付。
二是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大学区管理制,以城区优质学校为大学区长学校,将农村薄弱学校全部纳入大学区管理,实施以优质带动薄弱、以城区促进农村的捆绑式管理方式,不断促进各校在课堂教学改革、师资队伍提升等方面均衡发展。目前,我区共划分大学区7个,其中小学4个,初中3个,大学区覆盖义务教育学校100%。
三、落实扶贫控辍情况
一是建立机制,完善方案。为了规范管理扶贫控辍工作,我区结合浑江区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浑江区教育和体育局学生助工作实施方案》,不断规范工作方式。同时,针对一部分因贫困而濒临辍学的儿童、少年,区委、区政府的领导急人所急,带头包保特别贫困生,各单位部门在领导的带动下,群策群力共同救助贫困生。
二是落实两免一补等惠民政策。2017年贫困寄宿生资金发放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250元,贫困住宿生占住宿生的35%.共计发放一补资金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3.5万元,省级补助1.75万元,地方配套1.75万元。
三是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安置工作。我区十分重视残疾儿童教育,通过开展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形式有效落实了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目前,我区共有残疾儿童111人,其中随班就读34人,送教上门62人,入学率90.7%,基本达到省定标准。
四、着力消除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现象的工作情况
一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基本合理。我区下设4个乡镇,共有乡镇中心校5所、村级小学10、初中4所、九年一贯制3所,基本满足边远农村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
二是加强义务教育达标校建设。自2014年以来,我区在财政状况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先后投入资金9494.87万元用于义务教育校园校舍改造和教学功能室和仪器设备配套达标,2017年7月,我区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了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级评估验收,初步实现了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三是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学校——村屯——家庭——学生四级动态监测网络,对出现辍学苗头的学生和家庭进行重点关注及劝导;同时,加强学籍管理工作力度,对贫困学生和留守儿童进行重点分析和监测;实施劝返无效的学生要立刻报告区级有关部门采取进一步措施。
五、组织实施情况
第一,各中小学校建立了专项控辍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定责任书,每年年初教育工作会议区政府与乡镇政府,文教局与各校明确控辍目标和管理职责,做到层层落实责任,落实到责任人。
第二,建立控辍管理评估制。将控辍纳入评价全面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控辍”工作综合、专项和随机督导,做到客观评价中小学校工作。
第三,建立控辍工作家访制。对濒临辍学或已经辍学的学生,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及时进行家访,详细了解辍学原因,以帮助解决,并做好动员返校和返校的安置工作。
第四,建立控辍工作报告制度。对各校出现的辍学现象,学校要在三天内向主管局报告,严禁漏报或瞒报。
第五,建立贫困学生包保制度。局机关、局直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建立贫困学生包保的长效机制,针对贫困学生的贫困程度,要给予资金和物资的帮助,确保学生安心学习,得以完成义务教育。
第六,建立控辍工作否决制。按照上级制定的控辍标准,出现超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学校评先资格,学校领导教师取消年度评先、评优、晋级资格。
第七,建立控辍工作奖惩制度。要把控辍工作与学校、领导、教师的利益挂钩,对中小学连续三年不超标的学校予以奖励,对一年超标的学校要写出书面材料,详细说明情况,学校领导谈话一次,对连续两年超标的学校领导亮黄牌,对连续三年超标的学校领导告诫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