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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中小学: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吉教基〔2019〕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普通中小学2019年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益,促进我区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巩固改革和发展成果,全面深化中小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保障教育的起点公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好上学、上好学”的需求,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阳光招生入学原则。科学制定招生计划。义务教育阶段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学区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开展招生工作;高中阶段要继续推行指标生政策,指标生比例要不低于招生计划的75%。
2.坚持教育公平原则。开通特殊群体学籍管理绿色通道,加强对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入学工作的管理,确保他们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力;制定和落实我区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引进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细化入学操作程序,给予优待。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要建立和完善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和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指标生政策、信息公开制度、社会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
三、 工作要求
1.实行计划招生。教育局根据学校和学区实际情况审核和下达招生计划。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小学报名时间为每年6月1日后,不得提前招生。小升初由市教育局统一时间按照学区划分情况进行招生分配。
2.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各小学要严格执行白山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市区初中学区的通知》(白山教基字〔2015〕15号)、《关于调整市区小学学区的通知》(白山教基字〔2015〕12号),按照学区招生、相对就近的原则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同时实行免试入学,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不得组织选拔或变相选拔,保证适龄儿童依法入学,强化义务教育责任,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依据区域和学校实际制定科学的招生计划,坚决杜绝跨区域招生现象的出现。
4.继续全面推行“阳光分班”。教育局与学校、学校与教师分别签订阳光分班排座承诺书,严禁人情编班排座现象出现。
5.继续推进“大学区”管理制建设,建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防止大校额、大班额现象的重现。2019年任何学校不准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小学班额要控制在45人,初中班额50人,高中班额55人,不允许新增大班额。
6.严格学籍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全面实施“阳光招生”“阳光入学”“阳光分班”政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按照“人籍一致”原则及时做好新生建籍和小升初招生工作,以及毕业后跨省就学对接工作。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
7.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以吉林省居住证管理办法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进城落户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其实际家庭住址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任何学校不得违规拒收。
8.学校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每年招生须深入学校所辖学区对未入学的学龄儿童进行户口摸底登记。要确保适龄留守儿童和具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入校学习。
9.休学、延缓入学。对于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教育局批准备案。
四、保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作用,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和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2.建立工作机制。全区中小学入学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教育局负责统一实施,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校校长组成。
3.明确部门责任。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指导、管理与协调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各乡镇中小学入学工作应在当地乡镇政府领导下,由各招生学校负责实施,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审核。
附:浑江区2019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应急预案
浑江区教育局
2019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浑江区2019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我区2019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师生、家长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把各种突发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为我区教育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招生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成立招生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招生应急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和锡华
副组长:马建群、车玉昕、孙斌
成 员:王淑华、赵岩、刘桂荣、赵英辉、刘洪石、于继强、各校校长。
三、处置突发事件的原则
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教育局建立健全基层学校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校长负责制,层层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发生突发事件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程序及时上报。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避免造成情况失控和混乱。
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事件后,各相关学校负责人和教育局相关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努力形成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制度、组织、物质等方面全面落实保障措施,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切实增强和提高工作效率。
四、突发事件的种类及应急处置
(一)现场拥挤、秩序混乱
通过划发号区、等候区、待审区和审核区,采取叫号入场、加强巡查等方法,规范新生报名程序,把各种可能发生的不利因素排除在萌芽状态。
(二)言语冲突、情绪激动
1.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要熟悉招生政策,对有关条款的解释要细致、平和、有耐心,避免跟家长发生言语冲突。
2. 及时处理。万一有家长不理解、情绪激动、与工作人员产生言语冲突,各校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疏散围观群众、控制事态,并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报告。如果有不明身份的人组织、煽动闹事,破坏招生会场,马上报警前来处理。
3.事态平息后,相关学校要认真总结教训,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改进工作,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于在事件过程中出现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