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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江区绿色学校创建达标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教联〔2020〕54 号)和《白山市绿色学校创建达标工作实施方案》(白山教办字[2022]3号)部署和要求,在学校厚植绿色发展理念,加强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提升师生生态文明素养,养成绿色生活方式和行为规范,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浑江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中小学厚植绿色发展理念,建立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工作长 效机制,着力提升师生生态文明素养,为建设美丽白山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营造四季常绿、优美整洁,温馨高雅、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引导师生养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到 2022 年 11月底,70%以上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要求。

  三、基本原则

  (一)导向鲜明,目标明确。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创建目标,细化创建措施,丰富创建内容,扎实有效开展创建工作。

  (二)制订方案,因地制宜。根据本方案及创建标准,

  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绿色学校创建具体实施方案,将绿色学校创建与学校长远建设发展紧密结合,将创建工作与学校常规工作有机结合。

  (三)层层落实,全面发动。紧紧围绕创建标准层层落实、层层细化,发动师生员工广泛参与,整体提升绿色学校、建设水平,营造校校创建、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共同参与,营造氛围。以绿色健康校园文化为引领,以创建工作为契机,密切协作、共同参与,营造浓厚的绿色健康校园文化建设氛围。

  四、 创建内容

  遵循《吉林省绿色学校创建实施方案》执行。

  五、组织实施

  (一)申报评估

  1.自评。中小学校要按照《评估标准》(详见附件 1) 要求开展自评,自评达到 80 分及以上,且最近一年未受到生态环保相关处罚的,填写《吉林省绿色学校创建推荐表》(详见附件 2),申报“吉林省绿色学校”。

  2.申报。“吉林省绿色学校”认定需经自评符合申报要求的中小学校,于5月底前按要求向浑江区学校后勤管理中心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3.验收。各申报学校于6月15日之前将迎检材料准备结束,浑江区学校后勤管理中心于6月底前完成对申报学校初审和自查,并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于10底前完成各地申报学校的审查验收并将验收工作总结和验收合格学校名单上报省教育厅;11月份省教育厅进行随机抽查复核。

  4.公布。省教育厅对验收合格的学校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吉林省绿色学校”名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创建主体,要把绿色创建工作作为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早计划、早实施、早落实。

  (二)加大宣传,广泛动员。综合运用宣传、教育、法律、行政等手段,向广大师生传播和普及绿色科学知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机制,动员、鼓励、引导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创建工作。

  (三)突出特色,巩固创建成果。各创建主体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创建计划,突出个性化,体现生态、美化效果。区学校后勤管理中心要建立创建台账,加强档案管理,在全面推进的同时,确定一些条件较好、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重点指导、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务求实效。

 

 

浑江区教育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