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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浑江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指导意见

 

浑江教发〔2021〕5 号

 

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局直有关单位:

  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不断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高级和中级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9〕159号)文件精神。现将《关于开展2019年度浑江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2019年度吉林省职称评聘改革工作安排部署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9〕33号)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使人才发展有空间,上升有通道,待遇有保障,激励中小学教师立足岗位、扎根基层、务实奉献,为浑江区教育和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参评对象、参评时间及范围:

  1.截至文件下发之日在编在岗人员参加此次竞聘。专业工作年限、毕业年限、任现职时间有效期截至2019年8月31日。参评人员的业绩成果、荣誉证书等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2.参评否定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竞聘职称资格。

  (1)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在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当年不参加评审。

  (2)未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的(本人的继续教育登记证或登记卡)。

  (3)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诋毁诽谤他人、谎报学历、资历、年限、证书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4)受到局级以上党政纪处分的,处分期内尚未解除的。

  (5)病假累计207天,事假累计104天,无法承担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6)人事制度改革已签订长期合同的人员不在此竞聘范围之内。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坚持重岗位能力实绩,重单位考核评价,重社会群众公认和业内同行认可的评价导向,激励广大教师扎根一线、务实奉献的敬业精神。

  2.坚持“五公开二监督一展示”原则,即公开竞聘岗位名额、公开评审标准、公开申报推荐对象、公开评审过程、公开考核结果;接受组织监督、接受群众监督;展示佐证材料。择优评聘,切实使广大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切实维护每一位教师的合法权益。

  3.坚持突出实绩成果。基层教师在本专业岗位中的教学设计、改革成果、教学反思等能反映本人技术专业水平或基层单位量化考核和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的结果,可视同职称评审的业绩成果。

  4.坚持全员答辩的考核原则。每位申报参评教师必须进行现场答辩和现场公布评审结果的考评,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5.坚持实行学术不端行为检索制。采取网络核查、数据检索、综合评估、公开展示等方式,坚决抵制和查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职称评聘工作的公正公平。

  四、参评岗位核定

  按照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中小学制度改革的要求,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本次评聘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高级教师和中级教师评聘数额由浑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本单位空岗使用比例控制在40%以内,各学校按照空岗使用数额1:1.2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具体数额参见(浑江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推荐名额分配表)

  五、评聘推荐程序

  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竞聘推荐工作,全面实行竞聘岗位数额、竞聘方案、竞聘评价标准、竞聘程序、参评人员业绩和竞聘结果公开公示制度,增加竞聘工作的透明度,严格竞聘工作程序。

  (一)组建竞聘委员会

  按照省市区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组建竞聘委员会、申诉小组和竞聘委员会(7人),明确职责分工,制定竞聘方案、审查竞聘人员条件、对竞聘人员进行考核评议、组织竞聘推荐全过程等工作。

  (二)上报竞聘方案

  按照文件要求,学校(单位)根据《浑江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职称评聘指导意见》的文件要求,结合本学校(单位)实际,制定职称竞聘方案,方案草案要报浑江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集中讨论,经参会人员的85%以上同意方可上报。学校(单位)的评聘方案和过程讨论认定材料经浑江区教育局和人社局批准审定后方可实施。(逾期未上报或未经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的学校,视为自动放弃)。

  (三)组织公开评审

  各学校(单位)要按照批准后的竞聘方案要在全校公布公示。并按照公开评聘名额、组织个人申报、审核参评人员、审查证件证书、公开说课答辩,进行民主测评等环节严格执行。同时对每一个环节进行记录和备存。

  (四)进行公示推荐

  各学校(单位)按照核定的参评数额1:1.2比例差额推荐,推荐前必须在本校(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竞聘委员会接受举报要认真核实,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参评资格,所空的岗位予以补充推荐。经公示无异议或查实无问题的人员后,由推荐学校(单位)统一行文上报浑江区教育局,审核后上报区人社局。

  (五)报送申报材料

  材料报送:各学校(单位)的推荐函(正式行文)、申报人员汇总表(附电子文档,EXCEL表格)和个人申报材料。

  1.申报中、高级人员须提交的原件材料:

  (1)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电子验证报告;

  (3)本人教师资格证书;

  (4)本人继续教育登记证或登记卡(以评委会要求为准);

  (5)本人论文、著作、学术、技术报告原件材料(论文发表时间以版权页所载日期为准);

  (6)本人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相关成果证明原件材料;

  (7)各评委会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

  2.申报中、高级人员须提交《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申报材料册》

  (1)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复印件;

  (2)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3)本人职称过渡表复印件;

  (4)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电子验证报告彩色扫描件;

  (5)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本人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7)本人论文、著作、学术、技术报告网络查询信息复印件;

  (8)单位聘书或聘任文件复印件;

  (9)获奖证书、成果证明复印件;

  (10)业务工作业绩总结复印件;

  (11)公示表。

  上述材料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按省人社厅要求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左侧胶封如书样式)。

  3.其他材料

  (1)《吉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请本人如实填写,一式一份,须用标准A4纸正反面打印制作,不可改变纸张大小和表格样式,首页加盖本单位公章,附电子文档,左侧粘贴办证照片。

  (2)《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A3纸打印7份,附电子文档,表头加盖公章。评审表、一览表、聘任合同(文件)、工资表中的聘用时间必须一致。

  (3)《2019年浑江区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承诺保证书》一式二份。

  提交申报的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须手写填报的材料,要确保字面工整清晰、真实无误,不得涂改、漏页、缺页,应提供原件的不得以复印件代替。

  六、评审要求

  1.健全机构。职称评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关系每一位教师的切身利益,一定要建立学校(单位)竞聘委员会,竞聘委员会要认真研读文件,把握政策主旨,精心组织,严密布置,公正执行。

  2.规范操作。竞聘过程是根据本人申报,经竞聘委会审议,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报区教育局和人社局进行备案。竞聘工作严格按照“五公开、二监督、一展示”的原则操作。

  3.严肃纪律。严格按照评审程序操作,公开竞聘全过程,坚持诚信承诺制,严禁在竞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学校(单位)违规操作,引发争议,对造成恶劣影响的,收回该学校(单位)所有指标,取消本次竞聘,并按有关规定将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恶意诽谤诋毁他人的将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评审全过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认真做好信访和举报工作的处理,坚决抵制和纠正不良风气,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评审环境。

 

 

浑江区教育局

2021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