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2021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实施方案
浑江农发[2021]53号
为做好2021年度我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1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渔发〔2021〕7号文件,结合我区渔业资源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坚持生态安全原则,科学组织、强化管理,规范流放程序,全面提升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进一步补充浑江区渔业资源种群数量,优化、提高生态环境水平,使我区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2021年浑江区放流细鳞鱼苗不少于2.5万尾。
三、实施区域及任务
(一)放流区域
本年度我区增殖放流区域为水质条件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准、自然饵料生物丰富的鸭绿江流域。
(二)时间安排
2021年6月-8月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宣传、订购鱼苗。
2021年9月-10月实施放流。
2021年11月30日前进行项目绩效自评,上报项目总结材料。
(三)放流品种、规格及数量
放流细鳞鱼,规格在5厘米以上,不少于2.5万尾。
(四)放流地点
白山市水源保护地曲家营水库。
四、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及程序
(一)放流经费预算
本年度浑江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经费预算10万元。
(二)苗种来源及管理
苗种生产单位必须是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切实做好苗种检验检疫,确保苗种健康无病害、无禁用药物残留,杜绝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和苗种交接验收手续,由浑江区渔业主管部门、放流单位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
(三)放流过程监管
坚持公示公证制度。放流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规格等情况要通过媒体或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并由相关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同时由监督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四)渔政管理及效果评估
采用文明方式进行放流,放流时贴近水面,或采用滑道等设施,减缓苗种受水体冲击,减少机械性损伤,杜绝抛洒或“高空”倾倒。切实加强放流水域渔政执法监管,对放流苗种进行跟踪监测。
(五)项目绩效评估
按照项目任务和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将任务完成情况、政策目标实现情况、项目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全面评估、考核项目实施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渔业主管部门负责整个放流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开展活动时,要严格遵循节俭原则。
(二)广泛深入宣传。通过举办增殖放流活动、媒体报道等形式,加强水生物保护宣传。通过设置展板、发放科普宣传手册、安排专业人员进行讲解和答疑等多种形式,提高活动的趣味性和知识性。
浑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