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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江脱贫组20197号 

  

关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脱贫攻坚“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相关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力推动中央巡视和2018年度国家、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全区脱贫攻坚专题推进会议精神,特制定《关于集中开展脱贫攻坚“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镇(街)、各部门(单位)按照《方案》要求,抓紧落实。 

  

附件:《关于集中开展脱贫攻坚“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白山市浑江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9年7月5日 

  

  

此文主动公开 

  

关于集中开展脱贫攻坚“大排查、大整改、 

大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动中央巡视和2018年度国家、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全区脱贫攻坚专题推进会议精神,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紧盯年度脱贫任务和现行扶贫标准,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大排查,开展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的排雷式大整改,进一步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彻底摸清脱贫攻坚工作底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脱贫质量,确保如期完成2019年度全区109人脱贫、七道江镇旱沟村、三道沟镇三岔河村退出任务。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今年下半年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脱贫攻坚“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任务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论述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我区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按照“坚持攻坚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坚持精准方略、确保脱贫质量”的原则,全面排查核实漏评、错退和返贫问题,饮水安全保障、住房安全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教育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扶贫等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结合中央巡视和2018年度国家、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扎实开展问题整改,真正使脱贫攻坚中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推动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全面提升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水平,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具体内容 

紧紧围绕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核心保障指标情况,重点排查核实十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排查贫困人口漏评、错退、返贫问题。一是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的对象是否纳入建档立卡;二是“虚假脱贫”“数字脱贫”“不达标脱贫”等问题是否存在,没有达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和标准的贫困户,是否已被脱贫;三是已脱贫人口返贫情况。 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扶贫办) 

(二)排查贫困户识别和退出程序是否规范。一是贫困人口识别是否严格履行“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程序;二是数据比对是否到位、比对结果是否核实;三是贫困人口脱贫是否严格履行“村评议公示、乡(镇)公示审定并公告、县级备案标注的程序,同时是否经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认可。(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扶贫办  

(三)排查扶贫档案资料是否完整。一是扶贫对象基础资料和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二是脱贫攻坚档案管理是否加强,相关信息数据是否及时更正、补充和完善;三是贫困户档案是否反映了“从进到出”全过程,识别、脱贫和帮扶资料是否齐全;四是村级档案中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基础信息及相关资料是否完整。(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扶贫办) 

(四)排查饮水安全保障问题。一是非贫困户、未脱贫贫困户、已脱贫贫困户安全饮水情况;二是集中供水水源定期监测水量变化、检测水质情况。(区水利局、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五)排查住房安全保障问题。一是对“危房改造四类重点人群”住房安全性认定是否由区住建局统一组织进行;二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是否得到了解决;三是分散供养的五保户(特困人员)是否居住在危房里;四是四类贫困重点人群是否仍居住在危房里;五是已脱贫贫困户是否居住在安全房屋里;六是危房改造质量是否已经达标;七是贫困户住房鉴定为非D级危房但拆除重建问题是否存在;八是房屋改造档案是否规范完整、真实准确。(区住建局、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六)排查易地扶贫搬迁问题。一是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点是否存在地质安全隐患和安全质量问题;二是易地扶贫搬迁户后续帮扶情况,排查是否落实贫困家庭搬迁后至少有发展产业、实现1个劳动力稳定就业、社会保障兜底三项中其中一项后续扶贫措施;三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是否进行了配套建设;四是拆旧复垦政策是否得到落实。(区发改局、三道沟镇党委政府) 

(七)排查教育扶贫政策落实问题。一是贫困家庭学生接受教育的情况,包括受教育阶段、学校名称、学校性质、政策享受情况;二是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控辍保学及政策落实情况,如有辍学,要逐一查明原因;三是“雨露计划”资金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区教育局、区扶贫办、区人社局、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八)排查低保户和残疾人政策落实问题。一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享受低保条件是否全部纳入农村低保;二是重残重病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参照单人户形式纳入低保;三是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是否分别享受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政策;四是重度残疾人是否享受由政府财政全额补助新农合、最低档次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区民政局、区残联 、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九)排查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一是家庭成员患大病或者慢性病,是否享受了健康扶贫政策;二是“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是否得到全面落实;三是“一站式”结算所需场所是否得到落实;四是是否实现了浑江区域内住院费综合报销比例达到85%以上;五是是否全面推行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医生履行职责是否到位,所有贫困人口是否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是否落实健康管理、预约转诊等服务,是否实行大病慢性病分类救治和部分大病专项救治。(区卫健局、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十)排查产业扶贫覆盖问题。一是贫困户是否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二是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是否得到产业扶贫,是否与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三是贫困户产业扶贫指导员制度是否得到了落实;四是产业扶贫管理服务是否到位,脱贫项目监管是否到位;五是带贫减贫机制是否健全,脱贫产业是否单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十一)排查就业扶贫问题。一是贫困劳动力就业工作落实情况;二是扶贫车间建设情况及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情况。(区人社局、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十二)排查扶贫领域风险问题。一是户贷户用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使用情况;二是扶贫小额信贷投入的产业扶贫项目运行情况;三是扶贫产业项目库建设是否完善;四是是否建立了区级脱贫攻坚项目库,是否严格落实“村申报、乡(镇)审核、区审批”的项目申报审批程序,入库项目是否精准,项目规模是否合理,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是否落实,扶贫项目调整是否履行规定程序,扶贫项目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开工、完工;五是扶贫资金监管是否到位,即是否存在扶贫资金违规使用、骗取套取、借机牟利、虚报冒领、贪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六是贫困户是否有越级上访情况,反映问题是否得到了妥善处置。(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民宗局 

(十三)排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否到位问题。一是是否将农村环境整治作为一项重要而必须抓紧抓好的民生工程;二是是否开展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专项整治“三大革命”;三是是否开展农村环境治脏、治水、治厕、治乱,是否开展农户室内外环境整治;四是是否有效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浑江区分局、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十四)排查责任落实方面问题。一是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问题;二是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是否存在“驻村不住村”、人员变动频繁、履职不尽责等问题;三是扶贫干部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懒政怠政问题。(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办、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十五)排查其他问题。除上述十四项重点问题之外,对标贫困人口脱贫7项指标、贫困村退出16项指标,查缺补漏,举一反三,确保不留死角,全面排查。(相关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  

“大整改”即对“大排查”后所发现的问题及国家、省成效考核和巡查发现反馈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 

“大提升”就是通过排查整改,大幅度提升全区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脱贫攻坚的满意度。 

三、方法步骤 

整个专项行动要按照区组织,行业部门指导,乡镇实施,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具体落实。“大排查”要与整改落实相结合、与全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相结合、与落实相关的扶贫政策相结合、与防止返贫相结合。整个专项行动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全面调查摸底(7月30日前)。各镇(街)对照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逐项摸底排查,筛选出存在问题,报相关行业扶贫部门进行行业把关确认,逐级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同时行业扶贫部门要分行业进行归档标注建立台账。 

(二)全面整改到位(9月30日前)。“大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区直有关行业部门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所有问题在9月30日前整改到位。 

(三)大幅提升质量和水平(11月15日前)。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调研核查组对“大排查大整改”情况进行调研核实,查漏补缺,对存在的不足进行回头看、再交办,对各镇(街)、区直有关行业部门进行全面总结,推介典型案例,提炼先进经验,力争我区脱贫攻坚工作质量和水平大幅度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镇(街)各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对岗对责,各镇(街)、各部门“一把手”是这次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责,确保形成上下衔接、左右沟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二)强化协同推进。全区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尽锐出战,采取区帮镇街、镇街帮镇街、镇街帮村工作方式,下沉扶贫一线,查问题、补短板、宣典型。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专项行动,一手抓工作整体推进,突出提高扶贫工作质量,突出提高巩固扶贫成果。 

(三)克服畏难情绪。脱贫攻坚越到后面都是越难啃的硬骨头,面对困难和挑战,我们必须坚决做到不放松,不懈怠,不停顿,克服疲劳和厌倦情绪,全力以赴完成专项行动任务,做到一户不落,一个问题不放过,一个细节不忽视,认真、细致、全面、彻底搞好这次专项行动,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四)按时总结上报。各镇(街)和区直相关部门,务必在2019年10月10日前形成报告清单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扶贫办负责汇总成文后上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