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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解决全区“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白山市解决 “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现将制定的《关于加快解决全区“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 部门(单位)按照方案要求抓紧部署落实。 

  

     

白山市浑江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9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快解决全区“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白山市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一)总体目标。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年度目标。2019年底,义务教育有保障方面经核查确认的10名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全部接受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有保障方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实现全覆盖:住房安全有保障方面,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全部有保障:饮水安全方面,2020年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实现高质量稳定脱贫。 

二、保障标准 

贫困人口退出的标准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全区要坚持这个标准不动摇,既不拔高,也不降低。 

(一)义务教育有保障。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 

     (二)基本医疗有保障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有保障。 

(三)住房安全有保障。确保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 

     (四)饮水安全有保障。贫困人口有水喝且饮水安全达到《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18-2018)评价标准,其中水质、水量、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4项指标全部达标才能评价为安全,4项指标中全部基本达标或基本达标以上才能评价为基本安全。 

三、工作措施及时间步骤 

     (一)全面摸底核查(9月10日前)。精准聚焦“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摸底核查,确保不放过任何线索,不遗留任何死角。建立到村到户到人“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台账,已经完成专项核查的可序时推进相关工作,新发生问题及时纳入合账管理并予以解决,各镇(街)各部门要对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研究制定具体解决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拿出到村到户到人的过硬举措和办法,逐项补齐短板、逐个解决问题,确保政策落实无遗漏、问题清零无死角,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指导、督促、调度、查验职能,务必保障精准,不落一户、不落一人。(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各相关镇(街)党(工)委) 

(二)全面解决落实(10月10日前)。聚焦 “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力落实解决。 

1.解决义务教育保障方面。一是落实好义务教育薄弱校舍改造工作,提升办学条件,做好全面改薄收尾工作,组织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等项目,大力改善贫困村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引导支持地方统筹规划,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提升基本办学能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优先在贫困地区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同步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二是落实好教学保障工作,深入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稳步扩大“特岗计划”、公费师范生等实施规模,进一步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稳定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健全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完善乡村教师常态化培训机制,持续提升乡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素质,鼓励教师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开展教育教学,加强对贫困地区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指导,稳步提升教育质量,三是落实好资助保障工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做好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加强学校食堂建设,改善学校供餐条件,切实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增强学校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吸引力.四是落实好保障特殊贫困群体接受教育,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一人一案建立台账。五是落实好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实行疑似辍学问题复核销号制度,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建议,并对确实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建立免予入学的学生名册,完善相关档案资料。(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区残联、区扶贫办、各相关镇(街)党(工)委) 

2.解决基本医疗保障方面。一是保障贫困人口参保缴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范围,健全完善动态纳入参保机制,严格落实财政资助政策。二是落实好诊疗政策,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院“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覆盖率100%。三是健全诊疗机制,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获得及时诊治;贫困患者分类救治、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档案实现全覆盖。四是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配备合格医务人员,消除乡村两级机构人员“空白点”做到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制度保障。(责任部门:区卫健局、区扶贫办、各相关镇(街)党(工)委) 

3.解决住房安全保障方面。一是全面落实好“四类人群”住房安全性鉴定工作。坚持“以人查房”与“以房查人”相结合,逐户摸排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做到贫困户房屋安全性认定全覆盖,逐户查看贫困户危房是否全部实施改造,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二是要妥普解决好“无房户”住房安全保障问题。一要动员“无房户”继续以现有住房方式稳定居住;二要通过地方政府投资或社会捐助统筹安排公租房、周转房等集体产权设施解决;三要利用现有资源,通过改造旧学校、旧厂房、办公楼、购买进城村民空置安全住房、镇村集中统建安居房等办法,以低租或免租的方式满足无房户住房需要,解决住房安全保障问题。(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扶贫办) 

4.解决饮水安全保障方面。一是要简化项目建设程序。坚持“能集中不分散,能联网不单建、能改造不新建”原则开展工程建设。除“千吨万人”规模以上工程,其他供水工程实施方案审查审批、竣工、验收一律交由我区相关部门负责,供水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不需要单独办理环评、水保、水资源论证等前置要件相关手续,其他前置要件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审批结果报市水务局备案。二是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以地方政府为主负责落实,除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补助外,各地可通过合理使用扶贫资金、发行地方债券、增加信贷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投融资格局,三是要细化任务措施落实,加快农村饮水安全信息化建设,优化补充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增加工程设施、贫困村、贫困人口水源地、水质等精准数据,实现动态监管、在线调度,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按期清零。四是要狠抓工程质量。加大暗访检查、重点稽查、年终考核力度,实现区级行政区全覆盖。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责任部门:区水利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卫健局、区林业局、各相关镇(街)党(工)委) 

四、工作保障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各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上,把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环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咬定目标、真抓实干攻克突出问题,加快补齐短板,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实现。 

(二)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要把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摆在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统筹组织资源,拿出过硬举措和办法,集中力量攻克难关。 

(三)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切实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全面摸清“两不愁三保障”情况,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核查,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要制订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实化帮扶举措。要加强宣传引导,解读好脱贫攻坚目标标准和政策举措,引导社会各方面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四)进一步统筹整合资源。统筹使用相关行业资金、专项扶贫资金、整合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等,向符合条件的“两不愁三保障”项目倾斜。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帮扶资金用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减少和简化“两不愁三保障”项目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财政支持的微小型建设项目,涉及贫困村的,允许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管。建立“两不愁三保障”项目后续管理制度,确保可持续发挥效益。 

(五)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把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解决情况作为明查暗访的主要内容,坚持从严从实要求,对排查不实、敷衍塞责、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零容忍”,坚决追责问责。 

  

  

  

附件:1.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义务教育有保障分类指导工作办法 

   2.“基本医疗有保障”卫生健康方面工作标准和工作任务 

   3.“基本医疗有保障”医疗保障方面基本标准和工作内容 

  

  

附件1 

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义务教育有保障 

分类指导工作办法 

继续实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以学生为中心的精准化帮扶政策,深入分析辍学原因,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因家,因人施策,保障学生留得住、学得好。 

一、对适龄未上学的失学学生 

按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原则,逐安排到学校就读。随父母外出打工的适龄儿童少年,要按照“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按规定保障入学。 

二、对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学生 

健全学习帮扶制度,建立学生成长关爱体系,关注学生心理动态,帮助他们增强学习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夯实义务教育基础。对于极度厌学、存在严重破坏学校秩序行为、连续反复辍学的学生,要持续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加大关爱力度,安排专门教师进行针对化帮扶。 

三、对因家庭思想观念而辍学的学生 

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依法控辍,落实家长送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责任,必要时通过巡回法庭等法律手段,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对因身体残疾而辍学的学生 

身体具备学习条件的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予以保障,做好教育安置。各地按照“一人一案”原则,规范送教上门教学方案。针对因身体疾病等特殊原因暂时不能上学的学生,要完善休学制度,确保休学后及时复学完成学业。 

    

附件2 

“基本医疗有保障”卫生健康方面 

工作标准和工作任务 

一、工作标准 

(一)区级医院 

达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标准 

(二)乡镇卫生院 

1.至少有一名全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 

2.至少有内科或者全科医疗科; 

3.有与诊疗能力相适用的医疗设备和相匹配的医技科室。 

(三)村卫生室 

1.至少有一名乡村医生; 

2.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3.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分开(与村部合建的村卫生室,公共卫生室可使用村部办公大厅); 

4.药品种类不少于80种。 

二、工作任务 

(一)区级、乡级、村级建有三级医疗卫生机构; 

(二)区级,乡级、村级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均有合格医生; 

(三)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区乡村三医疗卫生机构获得及时诊治; 

(四)贫困人口全部建立健康档案; 

(五)贫困患者实行“一人一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六)贫困人口得了国家规定的大病在省市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得到诊治; 

(七)贫困人口在区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住院执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八)大力开展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工作,贫困人口“看病120”和“服务111”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做到医务人员、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贫困人口等全覆盖。 

  

    

附件3 

“基本医疗有保障”医疗保障方面 

基本标准和工作内容 

一、基本标准 

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范围。. 

二、工作内容 

(一)明确参保方式。按照属地参保原则,由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贫困人口参保,缴费成功后,由区级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对贫困人口参保基础信息进行录入,并按规定办理参保手续. 

(二)调整参保时间。脱贫攻坚期内,医保经办机构开放参保管理信息系统,确保贫困人口随时办理参保手续.贫困人口按照年度缴费,缴纳当年参保费用的贫困人口,待遇享受期间从参保缴费得到确认的次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缴纳次年参保费用的贫困人口,待遇享受期间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加强信息交换。区扶贫部门会同区卫健局建立信息动态交换机制,定期交换贫困人口相关信息,为贫困人口参保奠定前提基础。从2019年第三季度起,每季度初始月份的10日前,由区贫部门将截至上季度末的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贫困人口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所属县市区及贫困人口死亡、新生儿、婚入、婚出等变更情况)提供给区卫健局。 

(四)完善信息标识。卫健局根据区扶贫办提供的贫困人口信息,定期进行信息比对,完善贫困人口身份标识,做好动态监测,加强运行分析。 

(五)做好信息核查。区卫健局加强贫困人口参保核查,逐人逐户摸清核准贫困人口参保状况。对于流动贫困人口加大参保核查力度,通过信息比对等手段,摸清贫困人口跨统筹地区参保信息状态,避免重复参保或漏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