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办法和工作安排,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依据浑江农组发〔2025〕1号文件,现将2025年度乡村振兴补助衔接资金调整如下:
一、项目因受场地及成本因素等影响,取消3个项目,共计450万元,分别是2025年度浑江区红土崖镇青食玉米深加工厂房建设项目120万(一期)、2025年度浑江区红土崖镇青食玉米深加工冷库建设项目140万(一期)、2025年度浑江区红土崖镇青食玉米深加工设备采购项目190万(二期)。
二、现调整为3个项目,共计400万元。分别是2025年度浑江区红土崖镇长白山人参回流提取发酵浓缩深加工设备采购项目190万(一期)、2025年度浑江区红土崖镇长白山人参(冻干)闪释片生产设备采购项目180万(二期)、2025年度浑江区七道江镇旱沟村三社排水渠30万(二期)。
三、同时将2025年度浑江区红土崖镇蓝莓深加工设备采购项目(二期)由130万增加到180万元。
四、将二期项目中的2025年度浑江区红土崖镇六道岔村自来水入户管道工程项目(70万)调整到一期。
现将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对于计划安排项目,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计划实施,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变更的,按相关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