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项目调整计划的通知
浑江农办发〔2025〕12号
各相关单位:
为优化衔接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对浑江农组发〔2025〕1号、浑江农组发〔2025〕5号、浑江农组发〔2025〕7号、浑江农组发〔2025〕9号、浑江农组发〔2025〕11号部分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进行调整,现将具体调整计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本次共调整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137.74123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因2025年度浑江区六道江镇胜利一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税金问题,现收回税金5.218289万元。
2、调整中央衔接资金55.636689万元(其中:中央一期27.631589万元、中央二期28.0051万元);
3、调整省级衔接资金82.10455万元。
上述调整资金共计137.741239万元,全部统筹用于2025年度浑江区板石街道上青沟村光伏项目。
调整区级衔接资金84.13135万元。此次调整项目5个(分别为2025年度浑江区板石街道上青沟村光伏项目、2025年度浑江区红土崖镇小浆果饮料果汁加工项目、2025年度浑江区河口街道河口村飞宇滑雪场文旅设备采购项目、2025年度浑江区红土崖镇长白山人参(冻干)闪释片生产设备采购项目、2025年度浑江区三道沟镇二道沟村排水渠项目),上述资金将从衔接资金的收益金中列支拨付。
三、农业局项目管理费调整说明
调整区级农业局乡村振兴管理费资金,由157.58万元调整至162.24万元。
对于本次调整计划安排的项目,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调整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变更的,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规范办理。本调整计划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联系电话:0439-3361073
附件:浑江区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整计划表
白山市浑江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