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项目调整计划的通知
浑江农办发〔2025〕13号
各相关单位:
为优化衔接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对浑江农组发〔2025〕1号、浑江农组发〔2025〕7号、浑江农组发〔2025〕11号、浑江农组发〔2025〕13号部分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进行调整,现将具体调整计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余资金调整情况
本次共调整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29.140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调整中央衔接资金27.1603万元(其中:中央一期9.4387万元、中央二期17.7216万元);
2、调整省级衔接资金1.9799万元。
上述调整资金共计29.1402万元,全部统筹用于2个项目(分别为2025年度浑江区七道江镇东山村十二社温室大棚维修工程、2025年度浑江区七道江镇向阳村好得酒业设备采购项目)。
二、往年结余资金调整说明
调整往年结余资金1.3452万元。此次调整项目2025年度浑江区七道江镇鲜明村村部主路修建由3.8101万元调到2.4649万元。
三、民宗局项目管理费调整说明
调整区级民宗局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管理费资金,由42.42万元调整至51.818万元。
四、工作要求
对于本次调整计划安排的项目,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调整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变更的,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规范办理。本调整计划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联系电话:0439-3361073
附件:浑江区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整计划表
白山市浑江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