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乡村振兴 创业服务先行
——浑江区就业局为辖区返乡创业农民工发放初次创业补贴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环节。
浑江区就业局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积极落实国家相关优惠政策,以《吉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社【2019】591号)为政策依据,为区域内返乡创业农民工发放初次创业补贴。
近年来,由于受到疫情影响,部分外出务工农民工选择返乡,为鼓励返乡农民创业增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创业优惠政策,初次创业补贴就是其中一项。2022年浑江区就业局把初创补贴发放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范畴,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申请补贴。自年初以来共印制发放初次创业补贴政策宣传单5000余份,通过微信公众号、村屯信息板、工作人员朋友圈等载体宣传发布优惠政策。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就业局工作人员还深入到农村住户,现场登记审核,截止到1月初已初步筛选出十余户符合发放条件,预计可发放创业补贴30000余元。
初创补贴的发放将给创业农民工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为推进乡村振兴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