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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浑江区民政局关于加强国庆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养老机构
  新冠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浑江民发〔2022〕60号
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民办养老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国庆”、“二十大”期间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平稳有序,现将《关于加强“国庆节”“二十大”期间养老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各养老机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落实。
  
  
  浑江区民政局
  2022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国庆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养老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庆、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和疫情发生,确保全区养老机构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切实做好国庆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防控责任
  各养老机构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轻松心态,将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应急预案指挥体系,确保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
  (二)坚决做好重点人群“每日一检”工作
  养老机构要严格按照“区防办”关于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每日一检”工作要求,每天必须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切实阻断病毒传播链条,有效降低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
  (三)做好工作人员、老年人国庆期间返家和值班工作
  1.各养老机构要提前询问在院老人及其家属,摸排国庆期间在院老人返家意愿,主动结合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动员老人尽量留院,原则上要求老人不离院、不返乡。对确实需要离院的老人要建立明晰的台账,在老人返回后,要求其居家隔离14天,经72小时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院,并在返院单间隔离7天后方可进入生活区。
  2.各养老机构要合理调配,预留足够的工作人员,保证“国庆”期间护理人员充足,满足服务需求。工作人员在轮休时要做到非必要不出行、不离白,原则上不离开浑江区。
  (四)严格当好“守门员”
  1.各养老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养老院进出人员的管控,要加强门前扫码测温台的使用率,确保门前扫码、测温、消毒、信息登记等工作落到实处,不能应付了事,只设台,不安排工作人员。
  2.禁止快递、外卖人员等进入,要安排专人接收家属送来的生活必需品或订购的物品。外来物品必须严格对外包装消毒后才可转交老人。建议各养老机构不采购进口物资。  
  (五)做好节日期间老年人文化娱乐生活 
  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各养老机构内部可组织老人和工作人员开展小规模的文娱活动,并结合老人的身心特点、家庭情况等,开展有益的趣味活动,做好正面引导,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多观察留意老人的心理发展状况,发现老年人出现不良心理状态时要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和干预,确保节日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平安稳定。
  (六)做好节日期间物资储备 
  各养老机构要做好节日期间疫情防控物资和必须生活物资的储备,做到有备无患。
  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民办养老机构要认真落实和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汲取教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整改,确保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等工作
  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民办养老机构要认真落实《浑江区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浑江安发〔2022〕12号)、《浑江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巩固提升”阶段任务工作方案》(浑江安办发〔2022〕73号)和《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等文件要求,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节假日值班,落实岗位责任,做好养老机构内部巡查,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二)做好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近期,我国多地发生燃气设备使用不当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特别是长春9.28重大燃气安全事故。各养老机构要汲取教训,杜绝侥幸心理,提高燃气设备安全使用性和规范性,消除安全隐患,坚持严字当头、预防为先,时刻保持清醒和警醒,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安全监管,强化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养老服务机构用气安全事故发生。
  (三)严禁卧床吸烟和违规使用电器
  高龄老人记性不好,安全意识薄弱,卧床吸烟和违规使用电褥子、“小太阳”、不合格充电器等是造成引发火灾的主要因素,又由于老人行动不便,自理能力弱,不能及时呼救和有效处置火灾,容易让小火酿成大灾。因此各养老机构要在节日期间加强巡查,坚决杜绝违规使用电器和卧床吸烟。
  三、工作要求
  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民办养老机构要根据《关于加强国庆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养老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认真梳理当前各类安全事故进入“多发期”的特点,按照文件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隐患自查台账和责任清单,坚决做到落实到人、落实到事、落实到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