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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民政系统

  “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浑江民发〔2023〕2号
各局属事业单位、社会福利中心、民办养老服务机构:
  按照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统一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我区养老服务机构“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服务对象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感紧迫感。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受冬季取暖因素和雨雪、低温凝冻等灾害性天气影响,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消防安全工作不容忽视。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切实加强“两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要在思想上、行动上时刻紧绷安全之弦,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坚决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化解,做好“防盗、防火、防骗、防疫、防事故”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两节”和“两会”期间平稳有序。
  二、强化排查整治,全面消除养老服务机构安全事故隐患
  (一)加强排查整治,确保消防安全。各局属事业单位、社会福利中心、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要按照《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工作要求,切实加大单位内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突出消防设备设施和节日期间用电安全。养老机构要突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规范管理,坚决杜绝私拉乱扯电线、违规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热得快、电暖风和卧床吸烟等不安全行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狠抓隐患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点,要确保及时完成整改。
  (二)加大宣传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微信、安全生产宣传视频、电子屏幕等宣传资源,适时推出安全提示、消防警示宣传,定期播放民政服务机构火灾事故案例警示片等。节假日要重点宣传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预防、逃生自救等内容。
  (三)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属地管理职责,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民电〔2023〕5号)《吉林省民政厅关于转发〈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指引〉的通知》(吉民电〔2022〕131号)等要求抓细抓实“一老一小”服务机构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入风险。
  (四)落实制度规范,保证食品安全。要加强民政服务机构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管理,各民政福利中心、养老服务机构要切实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严格执行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食品留样柜按要求进行“两把锁、两个人”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五)加强应急值守,防范意外事故。各局属事业单位、社会福利中心、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要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者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有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六)强化宣传引导,预防消费欺诈。节日期间各养老机构做好保健品和非法集资欺诈的风险预警和防控,严禁在院内违规销售保健品,严禁向入住老年人非法集资,坚决杜绝养老机构为外部单位和人员销售保健品或非法集资虚假宣传提供场地或其他协助。要及时做好宣传增强老年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和传销。
  三、强化督导实效,狠抓问题整治。
  各社会福利中心、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要杜绝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自查整治工作,对本院还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地方,必须及时整改,要以更大的工作力度抓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确保“两节”“两会”期间0事故发生。
 

 

  

  浑江区民政局
  2023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