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
《关于开展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浑江民发〔2023〕12号
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民办养老机构:
为扎实做好浑江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养老服务机构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全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吉民发〔2023〕3号)和《白山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白山民发[2023] 22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制定《浑江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浑江区民政局
2023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公布)
浑江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浑江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工作,提升相关工作人员安全管理意识和防范应对能力,坚决遏制养老服务机构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全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吉民发〔2023〕3号)和《白山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白山民发[2023] 22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和红线意识,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控增量、消化存量的原则,认真落实民政厅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要求,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漏一个,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
(一)主要排查对象
浑江区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
(二)重点排查事项
1.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2.是否制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及“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情况。
3.机构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特种设备及附属设施日常检查维护是否到位;机房、配电房、厨房等三个重点区间的设施配备和使用维护是否科学合理;燃气管道、液化石油气钢瓶日常防范措施是否到位;电瓶车停放是否规范停在室外,充电是否设立室外独立的充电设备,实施统一管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5.消防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和其对工作职责及工作内容熟悉情况。
6.每日巡查、节假日值班情况。
7.学习宣传贯彻《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消防宣传活动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三、排查整治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2023年3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动员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迅速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摸底排查阶段(2023年3月至4月)。动员督促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对照标准,自觉组织开展1次专项的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台账,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局安全科要组织人员深入各类服务机构开展巡查抽查行动,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闭环整改,确保各项消防自查到位,内部宣传到位,安全措施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5月至6月)。要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研判当前形式,吸收经验教训,全面验收工作成果,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深刻认识此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院里的主要负责安全同志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任,扎实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的火灾防控工作。
(二)开展隐患自查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精准精细开展地毯式自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院长要亲自跟踪督促、验收销号。
(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长效机制
浑江区民政局将对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抽查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停产停业,限期整改。对隐患自查工作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