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浑江区养老机构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浑江民发〔2024〕28号
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民办养老机构:
为进一步整治养老机构占用、堵塞或封闭、锁闭防火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问题,提升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水平,现将《浑江区养老机构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
浑江区民政局
2024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浑江区养老机构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区政府《浑江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浑江政发[2024] 9号)有关工作要求,通过集中专项整治,打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提高养老机构对疏散通道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其自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火灾发生后人员能及时逃生。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区养老机构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无阻,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排查整治范围
对浑江区内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民办养老机构进行全面的逃生通道隐患排查整治。
三、排查整治内容
1.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有无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行为;
2. 疏散楼梯、疏散通道的设置是否符合标准,楼梯间是否堆放杂物,防火门是否正常关闭;
3.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设置是否符合标准;
4. 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
5. 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6.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员工是否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7. 火灾应急预案是否规范标准,消防疏散演练是否定期开展。
四、专项治理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3起至7月31日)
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安全监管和“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抓好民政领域服务机构安全疏散通道专项治理工作。
(二)全面自查阶段(7月31日至8月31日)
各养老机构需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照片按时报送至浑江区民政局。
(三)全面排查阶段(8月31日至9月30日)
区民政局将对全区养老机构进行逐一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四)巩固提升阶段(9月30日至12月31日)
坚持边整治、边总结,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健全完善确保养老机构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对排查整治阶段的工作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分析成功经验和存在的不足之处,为今后工作提供参考。
(二)完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长效机制,确保消防通道长期保持畅通。
(三)持续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多样化的方式,如培训、演练、宣传资料等,继续加强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和老人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养老机构消防通道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防止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