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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江区关于落实“八个严禁”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浑江防发〔2020〕42号

为落实《白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管理实行八个严禁的通告(第9号)》规定,按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级响应要求,全面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在浑江区范围内采取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1.城区以居民小区为单位实行封闭管理。封闭方式由各街道确定,原则上每个封闭小区只留一个出入口。街道在区消防大队指导下确定出入口,确保符合消防要求。

  2.封闭小区出入口设出入登记点,配备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由街道、社区、包保部门、物业、业主委员会、志愿者、党员居民组成,并做好排班安排,落实管理责任。登记点负责本小区出入人员管理。

  3.封闭小区居民凭通行证出入。通行证(通行证由身份证+特定标识组成)由社区指导封闭小区制作,并要突出小区差异化特征,便于区分和识别。居家隔离人员隔离期间严禁外出,不得领取通行证,解除居家隔离后才能领取。除机关企事业单位必须上班工作人员外,其他居民每户每两天只能一人外出购买生活必需品。

  4.小区房屋出租者要落实出租管理主体责任,不得将房屋新出租给外来人员特别是重点疫区人员。对原已租住的外地租客,要通知其近期不要返回。

  5.村屯要在前期封闭管理的基础上,实行凭身份证登记出入。

  6.外来人员、车辆不准进入村屯、小区,如因子女、老人探视等特殊情况,需双方持临时通行证到场查验,在体温检测合格后由村屯、小区人员领入并负责相关防控措施的落实。快递、外卖指定地点接收,由村屯、小区居民到指定地点领取。

  7.原排查返白人员要严格执行14天隔离措施。已达到14天隔离期限的到社区登记解除隔离,如离开白山,要到社区登记具体去向等信息;未达到隔离期限的继续进行隔离,不准外出。

  8.新返回的白山籍人员凭进城登记处领取的登记卡第一时间到所在社区报道进行信息登记,进行体温测试,居家隔离14天。如因公务活动和运送疫情防控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人员,由相关对接部门到进城登记处引领,公务活动人员到市宾馆,运送疫情防控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人员到贵宾楼入住。

  9.对新增重点协查人员,严格落实五级联保责任,加强隔离管控。

  10.及时、准确对小区(村屯)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居家隔离等重点事项进行公示告知,同时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11.严禁一切非居民生活必需的经营活动。全区宾馆(除指定宾馆外)、餐饮、旅店、日租房、娱乐、洗浴、健身、美容、按摩、足疗等非居民生活必需的经营服务场所一律关闭。一律禁止任何地点、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超市、药店、理发店等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并佩戴口罩。所有养老机构实行封闭管理,各养老机构暂时不接收新入住人员,禁止外来人员探视。

  12.居民严禁串门和聚集,出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各种场所一律不得有打牌、麻将、广场舞等聚集活动。进出小区(村屯)必须测体温,体温有异常情况的及时报告社区和村委会,由社区和村委会立即上报。

  13.“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严格控制人员数量,并及时报社区和村委会备案,由殡葬管理部门负责对参与人员测量体温。疫情期间特别是元宵节期间,市区及周边暂停一切室外祭祀活动。

  14.鼓励对外来人员、重点协查人员违反管控规定情况进行举报。举报电话:3361234

  

 

浑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2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