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民族宗教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区浑江区民族宗教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内容,以“浑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为平台,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开展。
一、基本工作情况
浑江区民族宗教局按照区里的统一部署,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1.人员配置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为1人。
2.制度建设情况。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作为阳光政务的重要内容。不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常规化,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浑江区民族宗教局信息录入情况。截止2012年12月25日,我局网上公开信息总数61条、通过其他载体公布信息1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截止2013年12月25日,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总数70余条。
(二)公开的内容。在我局全部公开信息中,涉及政务动态26条,所占比例40%,规章制度31条,所占比例47%,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1条,所占比例2%,应急管理1条,所占比例2%,行政执法执罚1条,所占比例2%,行政权力1条,所占比例2%,政策法规8条,所占比例12%,机构职能3条,所占比例5%,承诺事项1条,所占比例2%,行政执法过错追究1条,所占比例2%。
(三)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2013年在本级网上公开信息总数61条,
2、政府公报(浑江政报)发布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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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在问题。
浑江区民族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主动意识不够。政务公开已成为政府的法定义务,各科室对相关制度认识到位,学习到位,但在工作的连续性上抓得不够,主动开展工作的意识不够。如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的更新、录入不及时,政务信息公开还存在一定滞后性。
2.政务公开全员意识有待加强。政务公开涉及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需要全员参与,但一些干部职工仍抱有事不关己的工作心态,没有真正树立“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造成政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
四、下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心。对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主动。
2.加强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将政务公开作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日常管理之中,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意识的培养,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使政务公开内化为公务员日常行为准则。
3.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区政府举办的信息公开相关法规、制度培训,重点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人员工作能力。
浑江区民族宗教局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