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浑江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区民政局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浑江区民政局政务舆情回应机制

  第一条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要即时掌握了解各级新闻媒体的舆情动态,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本局业务工作的疑虑、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积极通过与区委宣传部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核实衔接,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实现政务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

  第二条 明确舆情研判标准,本局安排专人负责对涉检网络舆情进行汇总、登记和总结,通过跟踪分析和研判,掌握网络舆情的发展走向、舆论热点和媒体关注焦点,并分析判断突发及重大舆情的级别和程度,提出处置意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第三条 强化政务舆情信息管理,规范信息报送渠道,健全分类报送机制,及时有效向本级和上级机关报送信息。

  第四条 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把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结合起来,建立完善网上网下综合防控体系。通过网下实际工作,及时妥善处置政务舆情反映的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第五条 健全行业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机制,把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推进政务微博与网站的联动和互补,快速传播政务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积极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多角度回应,深层次引导。重大、较大网上突发敏感政务舆情的信息发布工作,按照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相关工作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