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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江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为全面掌握情况,总结经验,强化监督,不断把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年度工作报告系指本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按照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工作部署,将开展各项工作的情况向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书面报告。

  第二条 本局工作年度报告应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调整情况,政府信息的清理、更新情况。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情况,不予公开的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作法和经验;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第四条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同时负责督促检查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