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浑江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浑江区民政局联系电话0439-3361860,邮编:134300,地址: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3666号。
一、总体情况
(一)2020年政务公开基本情况
1.领导体制。调整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重大信息或敏感信息,须经局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发布。
2.人员配备。下设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在局综合科,由1名负责人,1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确定1名具体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上报等日常工作。
3.工作机制。相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单位定期分类报送信息,由局综合科统一汇总审核进行公开。经本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公开。
4.保障措施。制定了《浑江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共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二)2020年信息发布情况
浑江区民政局积极创新、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做好信息公开和信息宣传工作。我局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部门动态栏目采用信息31篇;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信息138条、公益事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23条。
(三)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1.民生保障。及时对城乡低保、临时救助人员等信息进行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公开,加大对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2.社会福利。围绕养老服务、慈善活动等,加强养老信息动态、慈善事业信息等方面的公开。
3.加强解读回应,稳定社会预期
(1)做好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重点围绕 2020年民政工作重点任务,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息清晰,稳定社会,稳定民心。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围绕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养老服务、残疾人补贴发放、慈善救助等民生方面热点问题,加强公开力度和舆情回应。
(3)确保解读回应效果。健全和完善以结果公告为核心,涵盖重大政策发布、具有民政工作特点的全方位政策解读机制,不断加大民政信息发布的舆论引导力度,坚持发布与解读同研究、同部署,准确掌握舆情动向,把握“时度效”要求,形成发布、解读、回应相衔接配套的工作格局。
4.强化权力监督,权力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1)大力推进重大决策公开。提高民政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强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
(2)推进重大部署执行公开。围绕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安全生产和重大突发事件等重点内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5.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全区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细化梳理事项名称,编制完成本级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开事项信息已全部上传。
(2)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将局权责清单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夯实群众普遍关注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
6.优化公开服务,加强平台建设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认真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起草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本年未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
7、注重工作质量,完善基础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各政务公开科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执行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理解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要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3)及时准确公开信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公开规范性和及时性的督查,局综合科严格把关,确保动态政府信息5个工作日内发布,其他政府信息20个工作日内发布,信息内容完整、规范、无差错。
(4)强化监督,操作规范。一是强化督查制度。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二是完善通报制度。我局的重大决策,总是在第一时间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
(5)做好基础保障工作。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升级和内容保障,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帐,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加强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的评估。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 |
+4 |
1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公开形式、内容单一等现象仍然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时效性有待提高。
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拓渠道,强宣传。通过媒体报刊、新闻网站、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加大对我局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公众进一步了解民政工作。二是挖深度,延广度。围绕政府工作中心及公众关心的重点、热点,进一步丰富公开目录,深化公开内容,为公众提供更加全面、便捷的公开服务。三是补缺漏,提水平。进一步规范、细化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接受公众、社会媒体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加强和改进薄弱环节,提升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下一步,浑江区民政局将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管理和责任,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二是立足于办实事、重实效,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可读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四是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协调督促各科室、单位,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和实效性。
浑江区民政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