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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江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3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2020年度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此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浑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njiang.gov.cn/,“政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年度报告”)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浑江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及传真:0439-3361757;邮编:134300;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红旗街666号)。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度浑江区司法局主动公开文件33件、政务微博公开367条、政务微信公开89条、今日头条103条。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科室认真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科室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按要求公开。除涉密事项外,清单应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集中公布。

2、以强化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按照《吉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吉政公组〔2020〕1号)《白山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白山政数发〔2020〕65号)和浑江政数发2020〕8关于转发吉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吉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相关要求,2020年11月底前,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录入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确保清单梳理准确,实现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线上发布和查询,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开查询的便利服务

3、以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重点,推进政务信息管理。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4、以政务公开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建立涉企政策统一公开和辅导机制。围绕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立涉企政策统一公开和辅导机制,通过宣传、解读和接受咨询等多种公开形式,提高市场主体对涉企政策的知晓度,切实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未完全打通、创新服务意识相对较弱等问题,保证企业及时准确了解和查询政策信息。2020年,我局共组织全局干警到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6场次,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20余次。

5、全力好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

1)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2049号)相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们组织全局干警培训2次,并对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做了具体要求,以此全面提升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

2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打造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增强公开的权威性、影响力。加强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按照全区统一要求部署,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33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在此基础上强化网络安全责任管理,确保本部门主动公开内容审查,确保不发生表述错误。

3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

进一步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按照“谁开设,谁主办”原则,全面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以内容建设为根本,明确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定位,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优势作用,不断优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调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6、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1)机关各科室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内设机构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加强人员配置,综合科、纪检办公室分别按职责确定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上报政数局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全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稳步提升全局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全年共组织全局干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2次以此规范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领导高度重视和各室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存在创新能力不够高、工作程序不够规范、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结合存在问题和不足,今后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加强学习宣传,提高认识。加强全体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和工作自觉性。结合普法宣传工作,加大对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二)规范管理制度,压实责任。进一步梳理我局产生的各类政务信息,及时更新,定期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压实相关股室及人员责任。

(三)丰富内容渠道,服务群众。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与依法治、社会发展和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及时规范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法律法规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方便公众理解;大力推动政务信息公开与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整合政务信息资源、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满足公众对政务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浑江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393575106

                                                          

 

 

                                                                                                                                                                                                                  浑江区司法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