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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020135660625/2024-07191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浑江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0月09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司法局党组情况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浑江司党发[2024]4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1日
索  引 号: 112206020135660625/2024-07191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浑江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0月09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司法局党组情况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浑江司党发[2024]4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1日

 

 

 

 

 

关于印发《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司法局党组

情况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浑江司党发〔2024〕4号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处)室:

  现将浑江区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司法局党组巡察工作反馈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讲话精神,结合实际,认真整改落实。

 

附件:1.区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浑江区司法局党组的反馈意见

      2.传达张海同志在听取区委第四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

      3.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司法局党组情况反馈会议上的表态发言

 

 

(此文主动公开) 

中共浑江区司法局党组

2024年10月9日

 

 

附件1:

区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

浑江区司法局党组的反馈意见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7月1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浑江区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浑江区司法局党组工作汇报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题汇报,通过开展个别谈话、受理信访反映、调阅资料下沉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对浑江区司法局党组选人用人工作、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在浑江区司法局党组和广大干部群众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2024年8月9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了巡察报告,并于9月23日向区委书记专题会和区委常委会汇报了巡察综合情况。 张海书记对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作出指示。根据区委要求,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总体评价

    浑江区司法局为浑江区政府组成部门,中共白山市浑江区委全面依法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相关工作,辖2个直属事业单位(浑江区法律援助中心、浑江区社区矫正工作中心)、12个镇(街道)司法所。

近年来,浑江区司法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工作职责,持续推进一站式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星级司法所建设,浑江区法治工作水平得到不断提升。但对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到位。一是对政法系统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不够。党组及机关干部未对2023年、2024年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开展集中学习。二是党组开展专题式、研讨式学习较少,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性、系统性不足,也没有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开展集中学习。三是“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不够好。部分党组会议没有“第一议题”安排,政治理论学习不经常。

    2.按照新发展理念推动法治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一是司法队伍专业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和镇街司法所普遍存在法律专业人才缺乏问题,全区司法系统在编48人,第一学历与司法相关的仅11人,占比22.9 %,队伍整体专业素质偏低,近年来,未进行有针对性地业务教育培训。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国法律服务网、“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三大平台宣传力度不够,浑江区群众知晓率不高,使用率偏低。乡村法律明白人能力不足,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作用发挥有限。

    3.统筹推进法制政府建设工作不够扎实有力。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深入,有的部门存在学用“两张皮”现象,个别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解读不够全面,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能力不足。二是个别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淡薄。红土崖镇存在一人执法现象。三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领导干部习惯于传统思维方式和经验处理工作,每年区政府都会发生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4.社区矫正工作存在不足。一是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审前调查笔录存在套用模板现象。有的被询问人与犯罪嫌疑人不在同一个小区居住,仍套用模板,询问犯罪嫌疑人与邻居相处怎么样,针对性不强。二是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档案内容填写不全,缺少戒毒人员签名等关键信息。个别社区矫正对象工作档案不规范,缺少学习记录、思想汇报、核查、走访等材料。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一是理论学习方面不够细。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系统性不强,理论学习倾向于机械化、碎片化,利用业余时间开展系统学习还不够,同时联系工作实际开展政治纪律教育的方式还有待丰富。二是阵地建设方面不够强。对外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业务成果方面的宣传较多,对弘扬传统美德、精神文明创建、主流文化思想内容宣传较少,宣传思想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战斗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6.保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2021年—2023年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述职报告材料中,没有体现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

    7.落实新形势下的统一战线工作还有差距。学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重要会议精神不全面。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1.“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不强。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2022年、2023年重要时间节点未开展廉政谈话提醒。二是党建主体责任压的不实。近三年党组未专题研究过党建工作。三是组织生活会表率作用发挥不明显,2021年度“一把手”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但支部9名党员未对其进行批评。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2021年至2023年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量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二是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2023年未梳理单位“一把手”及重要岗位廉政风险点。三是警示教育力度不够。2021年政法教育整顿中,局党组对四人作出处理意见后,没有召开党员大会通报处理结果,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的不够好。

    3.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仍有盲区和死角。日常监督触角扎的不深、抓的不牢,在大额资金使用、干部推荐使用等重点领域的监督仍有漏洞。如2021年7月党组会议研究人事及近期列支费用、11月推荐副局级领导干部人选会议,纪检监察组组长均未参加。2022年共召开14次党组会议,纪检监察组组长均未参加。

    4.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好。一是党组会议召开不规范。部分党组会议由党组成员主持召开,而非党组书记。二是议事不充分。党组成员普遍缺乏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些决策议得不深不透,多用“同意”代替议事过程。三是执行末位表态不到位。部分党组会议一把手先表态或由“一把手”直接指定。

    5.公车管理不够严格。部分公务用车审批单无单位负责人签字,个别双休日(2022年11月20日等)公务用车未经分管领导审批公出。

    6.存在文风不实现象。2021年度基层组织生活会,材料中出现“政法委”“统战部”字样,班子检视材料中出现“交通事业”字样,抄袭现象严重。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加强监督,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

    1.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不到位。股级干部长期未配备,综合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科)、法制科、浑江区社区矫正中心、浑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目前都未配备。

    2.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支部工作不规范。2023年部分第一支部支委会议、党员大会由党总支书记主持,而非第一支部党支部书记主持。部分第二支部支委会、党员大会由第一支部党员主持。二是机关党支部委员会超权限议事。2021年1月28日、2月3日,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司法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相关事宜,2021年3月1日,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事宜。三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2021年至2023年各支部均未达到规定次数要求,且记录要素混乱,如参会人员与签到人员名字不符。

    3.部分主题党日活动党员覆盖面不高。2021年1月到敬老院送温暖、2021年9月关爱儿童活动、2022年1月走访慰问贫困户、2023年3月“以法律护航 扬飞创业梦想”法律知识讲座,只有部分党员代表参加。

    4.党的组织生活质量不高。党员干部普遍不重视组织生活,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没有按照方案要求从4个方面内容进行对照检查,部分党员没有对产生的问题进行剖析。

    5.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如一些批评为“你业务算是行家里手”,用表扬代替批评。二是个人发言提纲和批评提纲相互抄袭。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相互抄袭;部分人用民主生活会材料代替组织生活会材料,且报告事项配偶、女儿、房产等个人信息完全一致。

    6.换届选举工作不严肃。2022年12月8日党总支换届选举前没有召开支委会研究换届选举相关事宜,参会人员未签到,且记票数错误。2023年第一支部、第二支部换届选举前未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换届选举工作相关事宜,一、二支部换届向党总支请示后,党总支无批复,换届选举大会后也未向党总支报告。党总支未就2023年第一支部、第二支部换届工作向区直机关党工委请示,也未将换届选举工作向区直机关党工委报告。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

    1.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到位。未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巡察整改工作、未按照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也未按要求对巡察整改佐证材料进行归档。

    2.上轮巡察发现的个别问题巡察整改不到位。如“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虽然制定了有力的整改措施,但过了集中整改期后,制定的措施没有长期坚持,导致这个问题本轮巡察中依然存在。

    二、意见建议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精神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不断强化理论武装。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司法建设的行动指南,持续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坚持把党建工作与法治社会建设深度融合,切实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和解决工作实际问题能力,更好履职尽责,有效发挥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二)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党建责任意识,完善党建工作机制,持续抓好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要补齐党建工作短板,根据党员人数合理设置党支部数量,进一步规范党内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切实增强基层党组凝聚力战斗力。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要用活、用好廉政谈话,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要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认真整顿文风,推动工作质量提升。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政府采购等各项制度,加大对大额资金支出、大宗办公用品购买等管控,防微杜渐,堵塞管理漏洞,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生。要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四)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

    司法局党组要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担当,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一把手”是巡察整改的“第一负责人”,必须负总责、负全责,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确保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实到位。要针对发现的问题,深入研究,查找问题症结,探寻问题根源,找出问题实质,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附件2:

在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

浑江区司法局党组情况反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惠波同志反馈了对司法局党组的巡察意见。这些意见经过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向区委作了汇报,体现的是区委的要求,浑江区司法局要全面认领,强化措施,扎实整改。

   下面,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传达张海同志在听取三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就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讲几点意见。

    首先,传达张海同志在听取区委第四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

    一要高度重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推动有效解决,实现标本兼治

    总体看,本轮巡察能够坚守政治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查找问题不足,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发现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突出。有些部门还存在结合实际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要重点关注解决。二是履行职能责任不到位问题突出。坚守主责主业是赋予每个部门的重要使命,是必须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的重中之重,必须全力组织落实。三是落实不主动、决策不科学问题突出。落实民主集中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仍然不到位,集体决策如果走过场、搞形式,不仅影响决策的质量和水平,还可能成为滋生腐败行为的土壤,必须坚决遏制。四是整改不到位问题突出。本轮巡察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比较多发,既有自身整改不到位问题,也有推动整改不到位问题。在整改“回头看”中,对依然存在重视不够、态度敷衍、措施不实、成效不好等情况的,要严肃处理,公开通报,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二要强化巡察整改,深化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要建立覆盖巡视整改全周期的责任体系和制度流程,进一步释放出深化巡视整改的新要求。下一步,要在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上下更大功夫,以整改实效彰显巡察利剑效果。一是强化高位统筹推动。区委、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要负起督促整改责任,积极推动本领域巡察反馈问题落实,统筹解决影响制约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组织实施责任,进一步完善督导和会商机制、整改公开机制、成果运用机制等,严格落实“双反馈”要求,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区委巡察办要做好统筹协调、跟踪督促和汇总分析,协助区委和领导小组抓好反馈、移交、整改等环节工作,推动巡察成果“颗粒归仓”。二是强化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要增强领导班子抓整改的内在自觉,认真研究整改举措,推动重点任务攻坚,确保整改落地见效。要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重点、攻难点、破堵点,带动其他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要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结合职责分工研究推动整改举措落实。三是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责任。区纪委监委要牵头抓好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方案、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的审核,依规依纪依法分类处置巡察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加大对巡察整改敷衍应付等行为的问责力度,促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贯通协调。区委组织部要监督推动选人用人等方面问题落实,把巡察发现的问题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

    下面,根据区委要求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就贯彻落实张海同志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聚焦责任敢于担当,严肃对待巡察整改工作

   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是党的二十大部署的重要任务,是二十届中央巡视深化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巡察整改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从政治高度对抓好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提出明确要求。党中央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强化了六个方面的责任,为巡视整改提供了制度保障。巡察工作和巡视工作一脉相承,是巡视工作在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是打通党内监督的“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手段,巡察监督能否取得成效,关键也在于整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抓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被巡察党组织尤其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尽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理念,深刻认识落实整改的过程,既是较真碰硬解决突出问题、攻克顽瘴痼疾的过程,又是进一步把准职能责任、深入思考、统筹谋划、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过程。要以对党和事业忠诚、对司法局党组和干部职工负责的态度,以高标准整改、高效能治理推动司法局高质量发展。二要建立整改机制。领导班子要坚持全过程督导、不定期检查,既督任务、督过程、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确保整改任务“不悬空”“全见底”。三要压实整改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整改负首责,要把第一责任人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深入整改一线,直接部署、直接协调、直接督办,对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整改要紧盯不放,看看整改措施是不是真落实、问题是不是真解决、干部群众是不是真满意。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不当“甩手掌柜”,把自己摆进去,对照职责找差距,主动认领任务,带头整改落实,积极主动抓好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聚焦问题勇于亮剑,较真碰硬抓好整改落实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本轮巡察发现,被巡察单位在履行核心职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和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被巡察党组织要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要求,不断提高巡察震慑力和针对性,切实通过6个月的集中整改,推动相关问题清仓见底。一要开好“两个会议”。一个是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这个会议要抓紧安排召开,重点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结合实际研究整改落实意见,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另一个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都要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具体整改措施。二要制定“三个清单”。就是盯着问题去、扭住问题改,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形成逐条抓整改、合力抓整改、限时抓整改的氛围,特别是区委书记办公会听取汇报时指出的重点事和重点问题,要逐一研究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要求,以重点问题整改带动全面整改,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提升。三要做到“四个结合”。巡察不是“一巡了之”,整改不能“一劳永逸”,要注重把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和队伍建设之中。对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要举一反三;对巡察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要进一步跟进了解情况,查明原因,分清问题的性质和责任,存在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要纠事追人,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切实以整改促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三、聚焦机制善于治理,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效

   按照中央和省委巡视办、市委巡察办的要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区委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重点任务分工落实的办法》,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司法局党组要对巡察整改高度重视,集中整改期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集中审核,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整改职责、不落实整改要求,“新官不理旧账”以及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将严肃追责问责。希望司法局党组织务必保持高度警醒,严肃整改纪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抓好整改落实。一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会后,司法局要抓紧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实化整改责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剖析问题根源,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具体分工、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反馈会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委巡察办报送1名巡察整改联络员,负责整改期间各项工作联络;反馈会后10个工作日内,分别向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报送整改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会后15个工作日内,形成正式整改方案。二要严格规范整改流程。司法局要定期研究巡察整改情况,及时解决突出问题。规范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反馈会后6个月内,分别向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组报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同时向区委宣传部报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向区委组织部报送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反馈问题要在集中整改期内完成整改,确需长期整改的应明确具体完成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说明未完成整改的原因。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司法局要每6个月向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报送一次整改进展情况,直至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完成。三要深化标本兼治。要立足“当下改”,做到“治标”不手软。认真对照问题清单、全面开展排查、积极推进整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中的每个问题和每项要求都有相对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及时高质量整改到位。要从健全和完善制度入手,注重抓好建章立制,从根本上解决制约本单位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让广大干部职工切实感受到巡察整改带来的新变化。

   通过区委巡察组的反馈和我们掌握的情况看,在本轮巡察中,司法局能够积极配合巡察工作,在巡察进驻工作期间给予了很多支持。下一步,司法局要摒弃“过关”心理和“松口气”的心态,不能抱有“巡完了之”的想法,务必以对党绝对忠诚、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整改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把整改任务牢牢记在心里,把整改举措牢牢抓在手中,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3:

在浑江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

司法局党组情况反馈会议上的表态发言

浑江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陶明刚

同志们:

   刚才,李惠波组长代表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客观地肯定了我们所做的工作,也严肃地指出了巡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宋胜慧同志代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明确要求。巡察组对我局的反馈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对我们坚定政治方向、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理清工作思路、统筹工作布局、务实工作作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对于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建议,我们虚心接受、照单全收。今天的会议精神,局党组将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认真制订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逐一落实整改。同时,把落实整改的过程与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统筹结合,着力推动我局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下面,就整改工作我代表局党组表态: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全盘认领整改问题

   我们将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始终站在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区委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加强巡察问题整改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直面问题、正视问题,始终保持政治上的警醒和坚定,认真反思,主动认领、诚恳接受,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真正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力促各级党员干部思想上更加清醒、信念上更加坚定、工作上更加务实。

    二、聚焦问题、细化措施,全力破解整改难题

   会后,我们将根据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我们将把巡察整改作为最大的鞭策,始终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明的纪律、最务实的作风,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病灶,对症下药,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对反馈的问题一项一项进行梳理、研究,并迅速制定整改方案, 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切实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在整改过程中,不管涉及到谁,决不手软,也决不护短,严格按照相关法纪规定严肃处理。

    三、抓好结合、强化引领,全面转化整改成果

   巡察发现问题是监督与指导,更是教育与促进,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促进整体工作效能提升才是关键和目的。我们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防 “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司法干警队伍;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机制。

    同志们,我们要自觉接受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巡察工作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局党组班子及全体干警有决心、有信心,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巡察组的指导和帮助下,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以上是我的表态发言,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