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浑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服务企业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和市局《关于印发<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服务企业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全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复工复产、稳产达产,决定在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启动“服务企业月”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协企抗疫防疫,帮企纾困解难,助企复工复产”活动主题,将服务元素深植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职能中,通过深入企业调研,交流互动,针对企业发展的痛点堵点,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能,开展精准务实的服务活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渡过难关,助力经济发展。
二、总体要求
坚持将“全、实、细、新”服务贯穿于活动始终,落实服务企业各个环节中,真心真意为企业办事服务,尽快让企业走上正常的生产运营轨道。
(一)“全”--服务范围全覆盖。一是做到产业全覆盖,要覆盖工业、农业、服务业等各产业;二是做到区域全覆盖,要覆盖全区,街道、乡镇等各层级;三是做到企业全覆盖,要覆盖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四是做到职能全覆盖,要覆盖稳就业、聚人才、强社保、促和谐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全部职能。
(二)“实”--服务效果实实在在。一是深入企业一线,要把服务活动开展到最基层、开展到企业一线,保证服务效果;二是深化服务举措,紧紧围绕复工复产过程中的企业问题,研究制定精准服务举措,做到服务无死角、服务质量不打折扣,推动企业稳产满产。
(三)“细”--服务内容细致入微。一是深植服务理念,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都要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让服务理念深深融入日常工作中;二是为企业提供主动和靠前服务,以企业视角思考问题,有预见性地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为企业复工复产扫清障碍、打通堵点。
(四)“新”--服务方式方法创新。一是创新服务形式,不拘泥于会议、论坛、座谈等传统模式;二是创新服务内容,不局限于工作职能,围绕助力企业发展可将服务外扩;三是创新服务机制,建立健全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强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业务板块间联动协作。
三、活动时间
集中活动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6月20日,延续性服务至2022年底。
四、活动内容
聚焦助企纾困、服务发展,围绕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组织开展1项工程、7个专项行动,采取41项务实举措,结合市局“惠企业 促创业 稳就业 保民生”助企惠民服务事项,在惠企利企工作中有抓手、出实招、见成效,全面提升企业获得感。
(一)实施“想就业找人社、缺人才找人社”服务创新提升工程。
1.推广使用“96885吉人在线”服务平台。向企业集中宣传“96885吉人在线”服务平台,指导企业注册发布招聘信息,精准对接招聘求职信息,通过“云服务”解决企业用工需求。
责任单位:区就业服务局牵头,区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局政策法规与监察科、局就业促进科等相关科室和单位按职能推进。
2.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帮扶清单。要选定辖区内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企业,形成重点企业帮扶清单。要对接掌握企业复工需求,帮助10户以上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责任单位:区就业服务局负责。
3.落实“一企一人”包保帮扶机制。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员与企业建立帮扶结对关系,动态跟进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一对一”精准提供用工指导服务,全力满足重点企业用工需求。
责任单位:区就业服务局、区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按职能推进。
4.实施企业用工提级办理制度。针对确有招工困难或招工数量较大的企业,如当地无法满足企业需求,可采取提级办理的方式,提请上一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研究解决。
责任单位:区就业服务局负责。
(二)开展企业用工服务专项行动。
5.组织实施“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要聚焦企业招聘需求,通过公共招聘网站、公众号、小程序、微信群、“直播带岗”等渠道服务企业,根据不同企业需求,全区开展小规模、定制式招聘活动。其中,围绕企业复工复产,组织专业工种、紧缺工种开展专业专场招聘。
责任单位:区就业服务局、区人才交流开发中心负责。
6.精准推送就业岗位信息。利用“96885吉人在线”“吉聚人才”等服务平台,面向企业和求职者,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精准推送企业招聘岗位信息和求职者信息,“双向”促进企业招工和求职者就业。
责任单位:区就业服务局牵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职责落实。
7.组织农民工有序返岗。按照当地及输入地防疫要求,为成规模、成批次返岗及外出务工人员协调提供车辆保障等便捷高效服务。
责任单位:区就业服务局牵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职责落实。
8.组织定向招聘活动。集中开展乡村“招聘大集”“送岗下乡”等活动,不少于3次,将企业用工岗位送到农民手中,为用工企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搭建平台,保障企业的用工需求。
责任单位:区就业服务局牵头,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职责落实。
9.开展返乡创业基地企业“三送”服务。利用疫情期间农民工返乡在乡时机,鼓励返乡创业基地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深入省、市、县三级返乡创业基地企业,了解用工需求及技术需求,开展“线上+田间”的“三送”服务,即整合资源送政策、多措并举送用工、解难答疑送专家。
责任单位:区就业服务局负责。
10.搭建校企对接平台。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企业进校园开展对接洽谈、企业宣传和校园招聘等载体活动。组织培训机构走进企业,了解企业需求,开展实习见习对接。
责任单位:区就业服务局、区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技兴吉林”行动。
11.提升企业员工职业技能。开展重点企业员工培训意愿调查,摸清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在疫情期间支持各类企业,可以利用人社部推出的免费线上技能培训平台开展线上培训。
责任单位:局就业促进科负责。
12.开展“定向式”“定岗式”用工培训。针对重点企业紧缺急需工种,支持企业与职业培训机构联合开展专项培训,做好专业工种人才准备。
责任单位:局就业促进科负责。
13.参加吉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选拔浑江域内技能人才,积极备战参加吉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把技能竞赛作为加强技能人才选拔和培养的重要渠道。
责任单位:局就业促进科负责。
(四)开展服务企业引才聚才行动。
14.开展企业双贯通人才评价。落实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
责任单位: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
(六)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惠企行动。
15.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
责任单位:区小额贷款担保服务中心负责,各级担保机构负责具体落实。
(七)开展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促进行动。
16.指导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疫情期间,企业与劳动者不能依法及时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合理顺延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或采用电子形式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鼓励缺工企业在特殊时期与其他企业签订协议“共享用工”。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向职工书面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延期支付工资,最长不超过30日。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监测研判劳动关系风险,为重点企业提供劳动关系处理指导服务1次以上。
责任单位:局劳动关系科牵头,政策法规与监察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配合。
17.推行“互联网+调解仲裁”网上办。推广使用调解仲裁在线服务平台,减少办事人员跑动,妥善处理涉企涉疫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60%以上。
责任单位: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
18.开展送法入企活动。适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集中组织人社法律专家,以案释法、强化预防,为企业宣讲人社法律政策不少于1次,解决企业办事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问题。
责任单位:局政策法规与监察科牵头,劳动关系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配合。
19.推进企业薪酬调查和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企业开展薪酬调查,动态掌握企业人工成本,引导企业形成合理的工资标准,有效服务和指导企业科学确定工资报酬。
责任单位:局劳动关系科负责。
(八)开展全区人社服务提质增效行动。
20.加强涉企服务行风建设。聚焦企业需求,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举措,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培树优质服务先进个人和最美人社服务标兵。落实涉企各项优惠政策“四进两知晓”直通机制,开展涉企事项快办行动,实现企业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更多事项简便办、服务下沉就近办、特殊事项上门办、服务企业提级办、积极探索免申即办。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牵头,办公室、政策法规与监察科配合。
21.推进政企结对共建。组织全局基层党组织对接服务企业,以中小微企业为重点,每个机关党支部主动对接1户以上企业。深入企业宣讲人社惠企政策,协助企业应享尽享,帮助企业解决在招工用工、社会保险、人才引进、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形成基层党组织全动员、党员干部全参与的生动局面。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牵头,各相关基层党组织具体落实。
五、活动组织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人社局“服务企业月”工作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与监察科,负责按照领导小组要求抓好各项工作推进和落实(详见附件1)。按照《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企业办实事清单》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具体组织落实。服务过程中,注意工作纪律,减少对市场活动的干扰,减轻市场负担。
(二)加强调度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定期调度、督导各单位、科室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服务企业大调研活动中企业反映的385条具体问题,涉及区本级的,要划清责任、及时解决;涉及各地的,要下解任务、责成落实(具体督查方案,以省厅另行下发为准)。
(三)建立常态化机制。要提升工作时效,早谋划、早动手、早推进,要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承诺及早兑现、落实到位,部分政策内容要延续服务至2022年底。要运用“五化”工作法推进工作,形成工作清单,制定流程图,实现服务制度化。鼓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方案所列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探索更多、更具实效的服务举措。各单位、科室要分别于6月10日前和12月10日前,将为企业服务的成果和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区人社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通过政策宣传、专题采访、经验介绍、典型树立等方式,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政策直达平台、网站、公众号、微信群等载体平台,广泛宣传助企政策、服务经验和典型做法,大力营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心全意服务企业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
1.政策法规与监察科:
盖 猛 电 话:0439-3361785
2.党政办公室:
邵 雷 电 话:0439-3361791
附件2:
落实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服务企业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省、市人社系统“服务企业月”活动有序开展,结合市局“惠企业 促创业 稳就业 保民生”助企惠民服务事项,确保服务范围广、内容细、方式新、效果实,有效帮企纾困解难,助企复工复产,成立浑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服务企业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 旭 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 畏 区人社局副局长
赵英鑫 区人社局副局长
王养铭 区就业局局长
徐敏海 区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成 员:史晓茹 区人社局劳动关系科负责人
邵 雷 区人社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盖 猛 区人社局政策法规与监察科负责人
程显峰 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负责人
刘长松 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人
杨 旭 区人社局社会保险科负责人
邱 霞 区人社局工伤保险科负责人
郑世梅 区人社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院院长
张珊珊 区人社局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人
王 磊 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
区“服务企业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政策法规与监察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