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浑江区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浑江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439-3361727;传真号码:0439-3361727,邮编:134300,电子邮箱地址:80760015@qq.com,地址: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3666号。
(一)2019年信息发布情况
积极创新、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做好信息公开和信息宣传工作。积极发挥政府官方网站的政务公开主阵地作用。在《长白山日报》、浑江政报、浑江信息等媒体发布宣传信息26篇;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部门动态栏目采用信息21篇;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信息28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突出做好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我局制定并印发了《浑江区农业农村局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各科室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真正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我局制定并印发《浑江区农业农村局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各科室,所属站、办、所、中心、队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政务舆情的回应责任。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
3.确保解读回应效果。围绕《浑江区农业农村局政务舆情回应机制》,由政策法规科负责加强与区委、区政府、宣传部门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在本局的微信公众平台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4.推进重大决策公开。我局制定并印发《浑江区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预公开制度》,根据内部职能调整和市里的重大活动安排,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公开,保证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决策透明度。
5.推进重大部署公开。按照《浑江区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预公开制度》,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等重大决策部署,按职责分工逐项建立工作台账,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及时对照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6.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我局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蓝天、碧水、青山、黑土地和草原湿地“五大保卫战”,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力促农村改革。把农业自然灾害的农作物病虫草害信息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
7.夯实群众普遍关注领域信息公开。我局及时在政府网站做好农牧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产品价格和供需平衡表。完善网上专项资金公开专栏,推动专项资金政策、分配、使用、审计信息的公开。
8.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我局加大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农村创新等政策改革、农业补贴,确保群众的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
9.推进政务网站优质规范发展。我局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通过预先审查,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操作程序、时限要求。
10.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我局开设了微信公众平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保证了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提升了服务水平,让群众更好的了解我们的工作。
11.以政务公开为抓手,力促农村改革。我局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创新等政策改革、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创业创新等政策措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由农民科技中心组织专题培训、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12.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我局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公布清单。“只跑一次”改革所涉系统及数据库与政务服务网实现数据互通、信息共享,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实现在线咨询、在线填报、在线审查、在线办理,通过让数据“多跑路”,换取群众和涉农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切实提升优质高效便民政务服务。
13.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领导的变动,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到了明确分工,层层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做到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4.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我局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
15.做好基础保障工作。我局在政府信息录入公开前由专门负责政务公开的主管领导依法依规严格审查,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信息录入员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
16.顺畅工作衔接和经验总结。我局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工作意识,制定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科学规范顺利开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8项 |
+4 |
98件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2项 |
+87 |
0 |
|
行政强制 |
44项 |
-24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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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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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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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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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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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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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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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个别信息上传不够及时。三是个别公开信息排版不规范。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高度重视,针对这几个问题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整改落实。一是加大信息公开政策宣传力度,使每一个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充分掌握相关的政策法律知识,明白政务公开的重要性。二是加强政府文件信息的筛查,做到应公开信息全面公开,不留死角。三是严把信息公开质量。指定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审理,保证公开的信息符合要求。四是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满足工作需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在认真贯彻落实好《政府政务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指示精神的基础上,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规范运作、求实创新工作思路,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方式等措施,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具体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务公开条例》,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机关办公程序,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政务公开的信息及时、高效,符合规则。
二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将进一步梳理政务公开的信息,对原有的政务公开目录、内容进行补充完善,保证政务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进一步抓好网站管理工作,继续做好网站正常更新和维护工作。加强调研和分析,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坚持便民利民为宗旨,满足群众需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政府信息服务社会公众发挥作用。
四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内容的质量,按照《政务公开条例》规定所公开的内容,及时将有关文件精神、会议决定等进行发布。结合连线政府、百姓呼声等反映的有关信息进行发布。对信息内容的来源和质量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提高信息内容的准确性,确保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全面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