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浑江区水利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浑江区水利局联系电话:0439-3361680;传真号码:0439-3361680,邮编:134300,电子邮箱地址:bdjqshuili@163.com,地址: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3666号。
一、总体情况
(一)2020年信息发布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浑江区水利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共191条。在在信息报送工作上报宣传信息47篇,答复信访通知单1条。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规范信息发布、强化政策文件解读为切入点,努力提高水利局工作透明度。把公开透明作为水利局工作的基本制度,着力推进“五公开”。全面落实《浑江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确保公文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切实执行《浑江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按照 “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真正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进行通俗化解读。结合水利局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水利局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全部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
2.以重点领域公开为抓手,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策。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依规推进预决算公开,突出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抓好脱贫攻坚。并结合区域、行业特点,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工作实践中,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3.以社会重大关切为着眼点,加强舆情回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政务舆情的回应责任。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20年浑江区水利局没有收到公众关注或重大舆情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20年浑江区水利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没有产生依申请公开信息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20年浑江区水利局没有发生由政务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浑江区水利局没有行政诉讼。
(七)举报投诉情
2020年浑江区水利局没有举报投诉发生。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
2020年浑江区水利局没有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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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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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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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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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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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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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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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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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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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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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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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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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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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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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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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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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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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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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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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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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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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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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一)存在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虽然年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目前我们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还不够高;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质量与效益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和服务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还不够,标准化建设还需要加强。
(二)改进措施
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继续围绕“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实施方案要求,梳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公布保留行政许可中介事项清单,并动态发布更新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全面公开实施行政审批申请、受理、决定告知等运行流程。二是完善社会事业公共服务领域制度建设,健全政策解读机制,完善区政府政策解读回应平台功能。加强政策解读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政策解读的责任、方式和内容,建立政策解读专业队伍。三是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做好政务舆情的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从而更好地搭建起政府与百姓政务信息沟通的桥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内容的质量,按照《政务公开条例》规定所公开的内容,及时将有关文件精神、会议决定等进行发布。对信息内容的来源和质量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提高信息内容的准确性,确保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全面顺利完成。
二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将进一步梳理政务公开的信息,对原有的政务公开目录、内容进行补充完善,保证政务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