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区林业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编制而成。全文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及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二、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三、其他需要报告的(基本工作)情况;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六、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浑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浑江区林业局版面查阅。浑江区林业局联系方式:电话:0439-3324783,传真:0439-3324783,邮编:134300,地址:浑江区江北大街366号。
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及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林业局紧紧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各个环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了公开工作实效。
重点任务分工完成情况:
(一)规范性文件、政府文件清理情况
一是根据省、市政府要求,对建区以来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截至目前,我局对代拟的13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需要废止的11份,保留的1份,修改的1份。
(二)中介服务事项自查清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4月,区林业局按照《浑江区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清理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1项。
(三)推进财税改革信息公开
按照规定及时公开浑江区林业局预决算,公开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等情况。
(四)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公开工
2017年4月,区林业局按照《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政府部门行政职权权力清单的决定》浑江政发〔2016〕7号文件和《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本级行政审批机关及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审批时限>的通知》浑江政发〔2016〕24号文件、《2016年浑江区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文件要求,对全局行政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取消了1项行政收费项目(育林费的征收),减轻了农民群众和相关企业的负担。同时,对全局80项行政权力进行了理顺,制定了约束措施,规范了权力运行程序。
二、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没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成立以局长高云峰同志为组长,于长福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积极安排部署。
今年9月,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了由市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通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提高了业务水平。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林业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7条。
(二)2013年至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年的数据对比情况。
2013年至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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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数量(个) |
66 |
17 |
20 |
67 |
67 |
(二)公开渠道方面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67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1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无不予公开情况。
六、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1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浑江区林业局没有产生依申请公开信息费用。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林业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不健全,一些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在基层单位从事信息工作的人员极其匮乏,难以形成信息网络;三是公开的内容单一,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计划的完成情况等内容公开的多,实际工作情况反映的较少。
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浑江区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狠抓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要按照《条例》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切实把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2.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在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的同时,注重研究新问题,积极主动受理依申请公开,满足各阶层对政务信息的需要。
3.加强对政务信息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信息报送质量。
浑江区林业局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