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林发〔2024〕7号
白山市林业局:
白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使用林地,依据白山市人民政府《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白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说明的函》(白山政函[2024]24号)。
该批次用地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已纳入《白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本次已经确定批次用地的地块,正在浑江区组卷,未报市审批。该批次用地与拟上报市审批的批次用地项目的用地范围、用地面积、开发用途完全一致。
该批次用地的建设将充分发挥本地区的优势条件,促进地区经济、技术发展,给当地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批次用地符合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将为振兴白山市经济做出一定的贡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白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
项目批准机关:白山市人民政府
项目建设单位:白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项目批准文号:白山政函[2024]24号
项目建设法人单位与《白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一致。
使用林地期限为永久。
该批次用地拟用地总规模27.6550hm²,其中:使用林地0.1201hm²、非林地27.5349hm²。
具体用途为工业用地。
本批次用地拟使用土地红线与批准文件一致,使用林地红线全部位于批准的用地红线范围内。
经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后,拟使用林地地类及权属与自然资源部门一致。
此次调查林地的地类、权属、林地保护等级、森林类别、使用林地类型、林种等属性因子与白山市城区2020年度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下达的通知)对照一致。
白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已与浑江区林业局签署《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承诺书》。
二、项目使用林地情况
根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拟使用林地面积0.1201hm²,林地权属全部为浑江区六道江镇张家村集体所有。
权属:全部为集体林地面积0.1201hm2。
地类:全部为乔木林地面积0.1201hm2。
使用林地类型:全部为用材林林地面积0.1201hm2。
森林类别:全部为一般商品林地面积0.1201hm2。
林地保护等级:全部为Ⅳ级面积0.1201hm2。
起源:全部为人工林面积0.1201hm2。
林种:全部为一般用材林面积0.1201hm2。
三、林木采伐情况
该批次用地拟使用林地面积0.1201hm²,采伐林木株数62株(其中5公分以下幼苗幼树9株、5公分以上林木53株)、蓄积8m³、出材6m3。
起源:人工林蓄积8m3。
乔木林优势树种(组):人工杨树林蓄积8m3。
乔木林龄组:近熟林蓄积8m3。
乔木林地平均每公顷蓄积:64m3。
四、现场查验情况
经白山市林业局和浑江区林业局现场查验,拟使用林地位置、范围、现地情况与《白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一致。不存在未批先占林地情况。
本批次用地拟使用林地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等生态保护区,不涉及保护地调整情况。不涉及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
拟使用林地范围内不涉及古树名木、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本批次用地位于白山市城市规划区内。
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符合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规定,符合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批准的《白山市城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
五、公示情况
按照35号令有关规定,白山市林业局、浑江区林业局于2024年3月14日至3月20日在林地所在地六道江镇张家村对该项目拟永久使用的林地用途、范围、面积等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方式为公告栏内张贴布告,公示期间利害关系人没有提出疑问或问题,公示期间无异议。
经我局对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等相关材料认真进行审查,认为该项目使用林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我局同意该项目使用用集体林地0.1201hm²,现将申报材料随文上报,请审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山市浑江区林业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