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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02013565895P/2024-03470
分  类: 森林资源管理 ;  意见
发文机关: 浑江区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20日
标      题: 浑江区林业局关于白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使用林地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 浑江林发〔2024〕7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07日
索  引 号: 11220602013565895P/2024-03470 分  类: 森林资源管理 ; 意见
发文机关: 浑江区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20日
标      题: 浑江区林业局关于白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使用林地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 浑江林发〔2024〕7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07日

浑江区林业局白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使用林地审查意见 

浑江林发〔20247 

白山市林业局: 

  白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使用林地,依据白山市人民政府《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白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说明的函》(白山政函[2024]24号)。 

  该批次用地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已纳入《白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本次已经确定批次用地的地块,正在浑江区组卷,未报市审批。该批次用地与拟上报市审批的批次用地项目的用地范围、用地面积、开发用途完全一致。 

  该批次用地的建设将充分发挥本地区的优势条件,促进地区经济、技术发展,给当地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批次用地符合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将为振兴白山市经济做出一定的贡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白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 

  项目批准机关:白山市人民政府 

  项目建设单位:白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项目批准文号白山政函[2024]24号 

  项目建设法人单位与《白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一致。 

  使用林地期限为永久。 

  该批次用地拟用地总规模27.6550hm²,其中:使用林地0.1201hm²、非林地27.5349hm²。 

  具体用途为工业用地。    

  本批次用地拟使用土地红线与批准文件一致,使用林地红线全部位于批准的用地红线范围内。 

  经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后,拟使用林地地类及权属与自然资源部门一致。 

  此次调查林地的地类、权属、林地保护等级、森林类别、使用林地类型、林种等属性因子与白山市城区2020年度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下达的通知)对照一致。 

  白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已与浑江区林业局签署《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承诺书》。 

  二、项目使用林地情况 

  根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拟使用林地面积0.1201hm²,林地权属全部为浑江区六道江镇张家村集体所有。 

  权属全部为集体林地面积0.1201hm2 

  地类:全部为乔木林地面积0.1201hm2 

  使用林地类型:全部为用材林林地面积0.1201hm2 

  森林类别:全部为一般商品林地面积0.1201hm2 

  林地保护等级:全部为Ⅳ级面积0.1201hm2 

  起源:全部为人工林面积0.1201hm2 

  林种:全部为一般用材林面0.1201hm2 

  三、林木采伐情况 

  该批次用地拟使用林地面积0.1201hm²,采伐林木株数62株(其中5公分以下幼苗幼树9株、5公分以上林木53株)、蓄积8m³、出材6m3 

  起源人工林蓄积8m3 

  乔木林优势树种(组)人工杨树林蓄积8m3 

  乔木林龄组近熟林蓄积8m3 

  乔木林地平均每公顷蓄积64m3 

  四、现场查验情况 

  经白山市林业局和浑江区林业局现场查验,拟使用林地位置、范围、现地情况与白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一致。不存在未批先占林地情况 

  本批次用地拟使用林地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等生态保护区,不涉及保护地调整情况。不涉及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 

  拟使用林地范围内不涉及古树名木、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本批次用地位于白山市城市规划区内。 

  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符合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规定,符合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批准的《白山市城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 

  五、公示情况 

  按照35号令有关规定,白山市林业局浑江区林业局2024314日至320在林地所在地六道江镇张家村该项目拟永久使用的林地用途、范围、面积等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方式为公告栏内张贴布告,公示期间利害关系人没有提出疑问或问题,公示期间无异议。 

  经我局对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等相关材料认真进行审查,认为该项目使用林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我局同意该项目使用用集体林地0.1201hm²,现将申报材料随文上报,请审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山市浑江区林业局 

  202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