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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02013565895P/2024-03475
分  类: 森林草原防火和安全管理 ;  通告
发文机关: 浑江区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15日
标      题: 浑江区林业局关于印发2024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浑江林发〔2024〕9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07日
索  引 号: 11220602013565895P/2024-03475 分  类: 森林草原防火和安全管理 ; 通告
发文机关: 浑江区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15日
标      题: 浑江区林业局关于印发2024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浑江林发〔2024〕9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07日

  浑江区林业局关于印发2024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浑江林发〔20249 

    

    

局相关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做好2024年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全力维护森林资源生态安全,确保全全区实现连续4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目标。现将《2024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浑江区林业局 

  2024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浑江区林业局2024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4年白山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扎实有效地做好全年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4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紧紧围绕2024年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部署,大力营造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舆论氛围,实时反映森林防火工作动态,高标准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增强群众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自觉性,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确保森林资源和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区森林防火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内容 

  (一)要认真学习宣传《森林防火条例》, 

  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一步提高运用《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指导日常工作的能力。 

  (二)宣传贯彻《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及林区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强化依法治火的宣传力度。 

  (三)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及各级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将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的新要求、新目标融入到日常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中。 

  (四)认真学习知晓森林防火区界定范围及森林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管理规定。 

  (五)努力扩大中国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吉林省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白山市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宣传工作,普及到每个防火人身上。 

  (六)普及宣传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及禁止野外用火通告。 

   (七)认真学习掌握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基本知识和安全避险自救常识及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对违规用火和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予以曝光,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群众。 

  (八)在全区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森林防火宣传进校园、进课堂”活动”。 

  三、宣传教育工作的具体措施 

  要结合“清明、五一、十一”等法定节假日和“防灾减灾日”等重点时段和重要节点,普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林区村屯有条幅标语、主要入山口有彩旗阵、重要交通路口有碑牌、重点区域有森林防火吉祥物“虎威威”,营造出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氛围。 

  (一)进入防火期的准备阶段(春防:3月15日至3月1日,秋防9159月20日) 

  1、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2、制定年度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细化量化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3、认真组织学习《森林防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扑火知识,以及年度工作要点及省政府命令,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4、做好宣传设施设备刷新、维护和各类非固定宣传物布设前的准备工作。做好各类宣传品的制作、印制,分发等准备工作。 

  (二)进入防火期的展开阶段(春防:41日至4月20日,秋防920至9月30日) 

   1、启动各种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展开森林防火宣传物、警示物的布设工作,做到固定宣传物内容醒目、警示作用强,森林防火旗阵、12119宣传旗、村屯防火旗统一标准、焕然一新。加大重点林区的重点部位森林防火吉祥物“虎威威”立体宣传物的布设密度,做好原有损坏、损毁、污损“虎威威”的修复、清洗、更换。 

  2、通过广播电视台、报纸、网络及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开展森林防火专题报道,不断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防火、参与防火、支持防火的良好氛围。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大量张贴《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基础上,探索在人员密集区和进入林区的主要道口将《命令》喷涂到碑、墙等固定宣传物上的新做法,延长省政府命令的宣传时效 

  3、加大农事用火管理的教育宣传力度,结合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通过现地发放宣传单、禁火令、通告以及在农田集中的森林防火区边缘遍插“禁火旗”的新做法,营造禁火声势、宣传禁火新规,有针对性地大力宣传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规定,做好禁火新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开展“清明节”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新风尚,“清明上坟不烧纸,植树送花缅故人”活动,以实际行动为广大林区群众作出榜样,要继续鼓励开展“鲜花换烧纸”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要为群众无偿提供祭祀用绿化苗木,摒除一切陋习、绿化一片荒山。 

  5、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教育的辐射面和影响力,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开展以“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板报、给家长写一封森林防火信、写一条森林防火标语、上一堂森林防火课”为内容的“五个一”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 

  (三)进入防火期的重点阶段(春防:420日至531日,秋防9251031日) 

  1、按照《2024年全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的安排,今年4月20日至5月20日为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大型集中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开展森林防火“进社区、进乡村、进厂矿、进校园、进集市、进景区”形成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5.6”森林大火反思日、“5.12”防灾减灾日,“清明节、五一节、十一节”等森林高火险时段,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的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宣传一条街等活动,开展现场宣传、普及森林防火知识活动,对林区群众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 

  2、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扩大宣传教育声势,掀起媒体宣传教育活动高潮。一是在“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定假日以及高火险时段,播放禁火通告。二是在森林防火紧要时段,发布森林火险等级。三是通过制作小型专题片、访谈等形式,营造防火氛围。 

  3、大张旗鼓地开展大型户外集中宣传和针对重点人群宣传活动,在“五一劳动节”“5.12防灾减灾日”“国庆节”等关键时段,通过悬挂标语、条幅,设立宣传点、流动宣传车、宣传一条街,深入林区的街道、社区、厂矿和学校等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要充分利用宣传车延伸宣传距离远的优势,侧重对边境地区、偏远乡镇、分散村屯、零散住户等重点部位进行宣传,要开展对小孩、老人和痴、呆、傻等特殊群体监护人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消除宣传教育死角死面。 

  4、开展好森林旅游景区的森林防火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景区景点的宣传栏、宣传橱、警示牌、标语媒介,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游客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提高游客森林防火意识。 

  5、加大对森林火灾高发时段、重点区域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林区人民群众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相互监督作用和自我约束能力。在入山道口设卡宣传,对入山人员讲解森林防火安全意识和森林防火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开展禁止野外用火宣传教育活动。 

  (四)进入防火期的收尾阶段(春防:61日至615日,秋防111日至1130日) 

  该阶段工作主要包括结合各级领导分片包保和森林防火工作检查,组织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专项检查、验收工作,为阶段性和全年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提供素材;春、秋防火期结束后5日内,要做好森林防火旗阵、宣传条幅、预警旗等临时性宣传警示物撤收保管工作,避免冬夏风吹日晒、雨水淋蚀和人为破坏造成的损失。